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3年第二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44批次樣品,經檢驗,有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T 6368-2008《表面活性劑 水溶液pH值的測定 電位法》、GB/T 13173-2008《表面活性劑 洗滌劑試驗方法》GB/T 13173-2021《表面活性劑 洗滌劑試驗方法》、GB/T 13174-2008《衣料用洗滌劑去污力及循環洗滌性能的測定》、GB/T 13174-2021《衣料用洗滌劑去污力及循環洗滌性能的測定》、QB/T 1224-2012《衣料用液體洗滌劑》、QB/T 5658-2021《洗衣凝珠》等標準,對pH、總活性物、總五氧化二磷、規定污布的去污力、耐壓力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 總活性物:不合格原因主要一是生產企業忽視了對原料的質量把關;二是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有意使用質次價低的原材料或減少原材料的投入量;三是一些家庭作坊式的企業,生產設備簡陋,技術力量薄弱,生產配方不合理或缺乏質量控制措施導致產品質量不穩定。
2. 規定污布的去污力: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產品中的配方不合理以及所使用的多種表面活性劑之間的配比不合適,或者表面活性劑含量偏低。
附件:2023年廣州市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