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教育局開展了2023年廣州市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監抽”),抽樣、檢驗技術服務由廣州纖維產品檢測研究院承擔。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依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廣州市生產及流通領域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監抽41家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生產者、銷售者、注冊地為廣州市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生產銷售的160款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
本次監抽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GB/T 31888-2015《中小學生校服》、GB/T 22854-2009 《針織學生服》、GB/T 23328-2009《機織學生服》、FZ/T 73045-2013《針織兒童服裝》、GB/T 31900-2015《機織兒童服裝》、DB44/T 883-2011《廣東省學生服質量技術規范》、DB4401/T 78-2020 《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等標準以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監抽對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標識)、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干/濕)摩擦色牢度、耐洗(或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接縫強力、接縫處紗線滑移(或接縫性能/紕裂)、繩帶要求、附件銳利性、殘留金屬針、水洗尺寸變化率17個項目進行了考核,其中幼兒園園服不測接縫強力、接縫處紗線滑移(或接縫性能/紕裂)、水洗尺寸變化率3個項目。
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18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11.25%,其中電商渠道發現不合格4批次;剔除純標識不合格,產品實物質量不合格的13批次,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8.13%。發現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產品使用說明(標識),耐光色牢度,水洗尺寸變化率,洗后接縫強力,纖維含量,pH值。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組織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本市的同一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或依法處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三是整改后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產品標稱生產單位和有關銷售者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主動采取下架或者其他措施依法處置不合格產品,維護產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將處置情況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廣州市教育局今后將進一步加強校服園服質量管理工作檢查,指導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壓實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廣州市中小學校服管理辦法》(穗教規字〔2021〕1號)規范要求,嚴格執行校服的國家標準,履職盡責把好選用采購管理關和質量驗收關,充分保障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
附件:2023年廣州市中小學生校服(含幼兒園園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docx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