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3年第三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電源適配器(移動通信手持機用電池充電器)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取 25 批次樣品,經檢驗,發現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查依據GB 4943.1-2011《信息技術設備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943.1-2022 《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 9254-2008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GB/T 9254.1-2021《信息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 電磁兼容 第1部分:發射要求》、GB 17625.1-2012《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GB 20943-2013《單路輸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電源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等標準。對電源適配器(移動通信手持機用電池充電器)的(GB 4943.1-2011)電源接口、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接地和連接保護措施、電氣絕緣、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導體的端接、機械強度、直插式設備、發熱要求、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抗電強度、異常工作和故障條件;電源端子騷擾電壓(或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輻射騷擾(1GHz以下)(或1GHz以下輻射發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載狀態能效限定值、諧波電流;(GB 4943.1-2022)安全防護的強度、導體的固定、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電氣間隙、爬電距離、抗電強度試驗、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保護導體、預期的接觸電壓、接觸電流和保護導體電流、熱灼傷、輸入試驗、模擬的異常工作條件、模擬的單一故障條件、電源端子騷擾電壓或電源端騷擾電壓或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輻射騷擾(1GHz以下)或騷擾功率或1GHz以下輻射發射、平均效率能效限定值、空載狀態能效限定值、諧波電流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電氣絕緣,爬電距離、電氣間隙,直插式設備,發熱要求,抗電強度,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的熱塑性零部件,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發射。
主要不合格項目情況分析:
1.電氣絕緣。電路設計不合理存在缺陷,未考慮到安全絕緣距離,使用不合格的變壓器,沒有嚴格把關產品零部件的質量來保證產品質量。不
2.爬電距離、電氣間隙。企業在電路設計過程中缺乏標準意識,在設計上存在缺陷,未考慮到安全絕緣距離;未能根據標準要求來設置符合要求的絕緣距離或者采取有效的加大絕緣距離的措施。
3.直插式設備。企業在產品設計過程中缺乏標準意識,在設計上存在缺陷。
4.發熱要求(耐熱異常)。企業缺乏標準意識,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非耐熱耐高溫的材料制作支撐插銷熱塑料件。
5.抗電強度。該項目主要考核整機在工作中可能出現暫態過電壓和來自電網電源的瞬態電壓時是否會出現絕緣閃絡或絕緣擊穿,絕緣系統是否具有足夠的抗電強度。
6.直接安裝導電金屬零部件。企業缺乏標準意識,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非耐熱耐高溫的材料制作支撐插銷熱塑料件。該項目主要考核直接安裝帶危險電壓零部件的熱塑性塑料件是否耐異常熱。
7.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是否對電網及同一電網供電的產品產生嚴重騷擾。
8.1GHz以下輻射發射。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是否對周圍環境產生過大的輻射騷擾。
附件:2023年廣州市電源適配器(移動通信手持機用電池充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