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用途)
2023年第三季度,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破壁機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0批次樣品,經檢驗,未發現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0-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GB 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GB/T 4214.11-202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測試方法 電動食品加工器具的特殊要求》等標準,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不包括第15.101條的試驗)、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布線(不包括第23.3條的試驗)、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包括第25.14條的試驗)、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噪聲等項目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