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修訂版)
1 、抽樣方法
在企業的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產品。
抽查樣品基數滿足抽樣數量即可,每批次抽取的產品見表1。
表1 抽樣數量
產品名稱 | 抽查樣品數量 | 檢驗用樣品數量 | 備用樣品數量 |
秋冬服裝 | 2件/條/套 (風衣、沖鋒衣3件/條/套) | 1件/條/套 (風衣、沖鋒衣2件/條/套) | 1件/條/套 |
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隨機數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
2 、檢驗依據
本次抽查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依據見表2。
表2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依據 | 檢驗方法 | 重要程度分類 |
A類a | B類b |
1 | 產品使用說明(標識) | GB/T 5296.4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296.4 相應產品標準 |
| ● |
2 | 甲醛含量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2912.1 | ● |
|
3 | pH值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7573 |
| ● |
4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17592 GB/T 23344 | ● |
|
5 | 耐水色牢度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713 |
| ● |
6 | 耐汗漬色牢度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2 |
| ● |
7 | 耐干摩擦色牢度 | GB 18401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0 |
| ● |
8 | 耐濕摩擦色牢度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0 |
| ● |
9 | 耐洗(或皂洗)色牢度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1 |
| ● |
10 | 耐干洗色牢度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711 |
| ● |
11 | 耐光色牢度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8427 |
| ● |
12 | 纖維含量 | GB/T 29862 相應產品標準 | FZ/T 01057 GB/T 2910等 |
| ● |
13 | 透氣率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453 |
| ● |
14 | 靜水壓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4744 |
| ● |
15 | 沾水等級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4745 |
| ● |
16 | 透濕性 |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12704.1 |
| ● |
a極重要質量項目。 b重要質量項目。 注: 1.如果未標注產品主要原材料的纖維成分和含量,則判定纖維含量項目不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標注的纖維含量不一致時,應以耐久標簽標注的纖維含量進行考核。 2.考慮到樣品存在的不均勻性和檢驗的可靠性,樣品中檢測出微量其它纖維(未明示)時,如果其它纖維(未明示)的含量≤1%,或樣品明示含微量其它纖維,而未檢出時,該微量其它纖維不計入總量進行判定。 3.色牢度采用單纖貼襯。耐洗色牢度檢測說明——織物含錦綸、再生纖維素纖維或桑蠶絲的,按GB/T 3921A(1)40℃規定方法;產品標準另有規定的,按產品標準執行。針織產品耐摩擦色牢度只考核直向。 4.耐洗(或皂洗)色牢度考核可水洗產品,耐干洗色牢度考核可干洗產品。 5.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6. 項目13適用于風衣,項目14-16適用于風衣和沖鋒衣產品。如果標準要求同時考核洗前及洗后性能,則只考核洗后性能。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 18401-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T 5296.4-2012 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
GB/T 2662-2017 棉服裝
GB/T 26384-2011 針織棉服裝
GB/T 29862-2013 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
GB/T 32614-2016 戶外運動服裝 沖鋒衣
FZ/T 73061-2019 針織茄克衫
FZ/T 81007-2012 單、夾服裝
FZ/T 81008-2011 茄克衫
FZ/T 81010-2018 風衣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所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標準要求,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未發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當產品存在A類項目不合格時,屬于嚴重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