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抽樣方法
1.1抽樣型號或規格
根據產品的銷售單元(件、條、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和相同顏色的被檢樣品。
1.2抽樣方法
在企業成品倉庫內、經銷店、注冊地為廣州市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及學校、幼兒園隨機抽取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產品。隨機數一般可使用隨機數表、隨機數骰子或撲克牌等方法產生。
1.3抽樣基數
抽查樣品基數滿足抽樣數量即可。
1.4抽樣數量
1.4.1校服:每批次(同款同花同色)抽取樣品8件(條/套),其中4件(條/套)帶回承檢單位進行破壞性檢驗,另4件(條/套)作為備樣,必要時作復檢之用。
1.4.2幼兒園園服:每批次(同款同花同色)抽取樣品4件(條/套),其中2件(條/套)帶回承檢單位進行破壞性檢驗,另2件(條/套)作為備樣,必要時作復檢之用。
1.4.3如果樣品標注的信息不全,包括產品安全類別、纖維含量、執行標準等,應向被抽查單位確認并記錄。
2 檢驗依據
本次抽查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依據見表1。
表1 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依據 | 檢測方法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類 |
A類 | B類 |
1 | 產品使用說明(標識) | GB/T 5296.4-2012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296.4-2012 相應產品標準 |
| ● |
2 | 纖維含量 | GB/T 29862-2013 相應產品標準 |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等 |
| ● |
3 | 甲醛含量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2912.1-2009 | ● |
|
4 | pH值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7573-2009 |
| ● |
5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 ● |
|
6 | 耐水色牢度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5713-2013 |
| ● |
7 | 耐汗漬色牢度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2-2013 |
| ● |
8 | 耐(干/濕)摩擦色牢度 | GB 18401-2010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0-2008 |
| ● |
9 | 耐洗(或皂洗)色牢度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921-2008 |
| ● |
10 | 耐光色牢度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相應產品標準 |
| ● |
11 | 耐光汗復合色牢度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14576-2009 相應產品標準 |
| ● |
12 | 接縫強力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相應產品標準 |
| ● |
13 | 接縫處紗線滑移(或接縫性能/紕裂)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相應產品標準 |
| ● |
14 | 繩帶要求 |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 |
|
15 | 附件銳利性 |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31702-2015 | ● |
|
16 | 殘留金屬針 | GB 31701-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GB/T 24121-2009 | ● |
|
17 | 水洗尺寸變化率 | GB/T 31888-2015 相應產品標準 | 相應產品標準 |
| ● |
注:1. 產品使用說明標注的纖維含量不一致時,應以耐久標簽標注的纖維含量進行考核。如果未標注產品主要原材料的纖維成分和含量,則纖維含量項目不判定。 2.考慮到樣品存在的不均勻性和檢驗的可靠性,樣品中檢測出微量其他纖維(未明示)時,如果其他纖維(未明示)的含量≤1%,或樣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纖維而未檢出時,該微量其他纖維不計入總量進行判定。 3.幼兒園園服不測項目12、13、17。 4.項目4-9、13應分面料和里料分別測試;項目10-12僅測試面料。 5.色牢度試驗采用單纖維貼襯。 6.本色及漂白產品不考核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復合色牢度除外)、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7.樣品若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輔料)時,如樣品數量不能滿足所有試驗要求,首先取樣檢測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其次依次為甲醛含量、色牢度、pH值及其他試樣。 8、產品未標注產品標準,或標注產品標準不正確,檢測纖維含量以及強制性標準相關項目(纖維含量項目不判定)。 9、只檢測產品相應標準中有考核要求的項目,執行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的產品,檢驗項目參照上述內容執行。 10、取樣數量不能滿足所有試驗要求時,免予檢測項目17。 |
A類——極重要質量項目,B類——重要質量項目 |
備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3 判定規則
3.1依據標準
GB 18401-2010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
GB 31701-2015 《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
GB/T 5296.4-2012 《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
GB/T 29862-2013 《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
GB/T 31888-2015 《中小學生校服》
GB/T 22854-2009 《針織學生服》
GB/T 23328-2009 《機織學生服》
FZ/T 73045-2013 《針織兒童服裝》
GB/T 31900-2015 《機織兒童服裝》
DB44/T 883-2011 《廣東省學生服質量技術規范》
DB4401/T 78-2020 《中小學、幼兒園校(園)服質量技術規范》
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3.2判定原則
經檢驗,所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標準要求,判定為被抽查產品未發現不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當產品存在A類項目不合格時,屬于嚴重不合格。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