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2月26日在廣州市第十五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馬文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現將我市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審計在推動完善國家治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的作用。溫國輝市長專題主持召開會議,部署對2016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求各區、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整改,落實措施,確保審計整改工作按時全面完成,取得成效。
各被審計單位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務,抓好整改工作落實,并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推動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從總體的情況看,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的問題絕大部分已得到糾正,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的處理處分,有關制度規范進一步完善;由于客觀原因暫時未能完成整改的,也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計劃。從具體的情況看,截至2017年11月底,審計工作報告所反映的509個問題中,487個已按要求整改完畢;其余22個仍在積極整改中,但相關單位已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制定了整改計劃和相應措施。這22個問題主要是鎮(街)審計、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重點資金和項目審計等查出的問題,造成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部分事項屬于歷史遺留問題,需要一定時間補充資料辦理手續;二是部分事項需待到期后才能整改;三是部分事項因受征地拆遷、辦理竣工決算等因素影響,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成整改。
一、市本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未按新的決算報表編制要求在相關報表中反映個別期初、期末余額的問題。市財政局今后將嚴格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有關要求編報市本級財政總決算報表,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
(二)關于決算草案的政府性基金結余多反映3.5億元的問題。由于2016年度結余資金相關數據已經上報,市財政局根據決算數據清算計提了原少提的專項資金2.1億元、上繳了應繳的專項資金1.4億元。
(三)關于專項資金列入代編預算、政府投資項目預算安排與項目計劃不銜接的問題。一是經市政府同意,2017年起將列入代編預算的城市維護建設等專項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再作為市級專項資金管理。所涉明細項目納入各實施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中申報、審核、執行。二是完善優化財政項目庫與政府投資項目庫的對接,市財政局已與市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市本級財政投資三年滾動投資計劃(2018—2020年)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穗發改〔2017〕489號)。
(四)關于項目執行率低、歸墊資金未按要求報省財政廳批準的問題。一是市財政局通過采取加強支出計劃管理、強化財政支出執行組織管理、落實和強化“四掛鉤一通報”機制、建立預算單位財政支出綜合執行率與本年預算掛鉤制度等措施,促進加快執行進度。二是市財政局已向省財政廳完善了歸墊資金審批手續。
(五)關于專項資金網絡平臺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市財政局印發了《廣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監管工作的通知》,在進一步明確業務主管部門主要職責基礎上,要求相關部門完成基礎資料錄入和信息公開,完善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
二、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31個被審計單位均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召開部門審計整改工作會議認真研究,細化分解整改任務,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部分單位還另外成立審計整改工作小組,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一)關于預算編制及支出管理不規范等方面的問題。一是所涉及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屬下單位今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預算編制工作,保障部門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批復和預算支出進度情況通報制度。如市安全監管局要求經辦處室今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將上年結轉預計數編入部門預算,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市協作辦、市城管委今后嚴格執行預算批復使用和預算支出進度情況通報制度。二是所涉及部門通過補登固定資產賬、調整賬目、收回資產、補辦手續、修訂制度等方式進行整改,加強了對物業出租、資產處置的評估和審批,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職責,強化資產管理責任意識,確保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如市社科院全部車庫、市林業和園林局的相關資產已補登固定資產賬;市貿促會按要求辦理資產調撥手續。三是所涉及部門已將非稅收入結余、結余資金合共2786.47萬元上繳市財政。
(二)關于未按規定公開招標或政府采購程序不合規的問題。所涉及部門通過修訂內部管理制度、補辦手續、完善政府采購的操作流程、規范審批流程、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等方式進行整改,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如市重點辦今后在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將嚴格按照招投標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市教育局及屬下單位今后認真落實政府采購的管理規定,嚴格按規定做好相關項目的政府采購工作。市公安局制定了《警保部關于加強印刷會議車輛維修經費報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要求采購公務車保險和維修服務。
(三)關于工程建設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范的問題。一是所涉及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對存在問題進行分析,制定內部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工程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督。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已完善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各環節的相關手續。二是所涉及部門通過完善內部管理辦法、注銷賬戶等方式整改,今后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三是所涉及部門通過并賬、調整會計科目、核銷款項等方式整改。如市司法局屬下單位已追回多繳的企業年金。
三、下級財政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2個區財政決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項目執行率低、預算調整幅度大及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的問題。一是完善預算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并將單位項目支出情況與預算編制掛鉤,項目支出預算實際支出進度低于序時進度的,將根據情況調減預算,收回指標財政統籌使用。二是荔灣區財政局2017年初發出了《荔灣區2017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從源頭上抓起,切實提高預算執行效率;繼續推進“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建設、建立“三公”經費定期提醒通報機制、深化“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工作。
2.關于財政存量資金未按要求統籌使用的問題。一是為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荔灣區財政局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收回統籌使用。花都區財政局制定了《盤活和統籌財政存量資金工作方案》(花財預〔2016〕9號),明確2014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資金由區財政收回統籌使用。2016年預算年度結束后,花都區財政對各單位2014年及以前年度結轉指標進行核銷,一律不予結轉。二是2個區已將1.97億元的預算周轉金按要求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3.關于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2個區31個行政事業單位已將房產共37.03萬平方米補登入賬,補充填報資產管理系統,確保賬實相符。
4.關于非稅收入和結余資金管理不規范等問題。2個區7個行政事業單位已將非稅收入共1808.73萬元全部上繳區財政。花都區財政專戶管理的結余資金2.6億元已全部上繳區國庫;花都區于2016年12月按規定將2項非稅收入納入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
(二)關于鎮(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財政資金收支管理不規范等問題。所涉及的鎮(街)已采取調整會計科目、并賬、上繳資金、清理往來款、歸還代墊款等方式整改,并組織學習相關制度法規,制定或修訂內部管理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2.關于資產賬實不符等問題。所涉及的鎮(街)采取重新報批或補辦手續、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對部分閑置的房屋投入使用、補登固定資產賬等方式整改。
3.關于未依法公開招標、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問題。所涉及的鎮(街)認真開展調查處理,分析查找產生問題的原因,采取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程序、對經辦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對重點部門進行重點監督等措施,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
4.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所涉及的鎮(街)認真開展情況自查,召開會議重新明確項目實施程序,今后將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要求開展項目實施工作。
5.關于車輛及其運行費、接待費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一是所涉及的鎮(街)認真核查、整改,將借入和租入的車輛歸還物權單位,對違規購買的汽車參照區公車處理程序,交評估公司估價后進行拍賣,并把拍賣所得上繳區財政。二是所涉及的鎮(街)通過歸墊費用、理順街道與所屬企業管理關系、修訂內部管理制度等方式整改,堅決糾正向企事業單位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行為。
四、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免征“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截至2017年9月底,已完成68家企業共88筆退款,合計金額56.73萬元(占總金額的66.94%),剩余的資金因暫未收到退款申報資料等原因,尚未整改完畢。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下一步將繼續加大聯系退款企業力度,盡快完成整改任務。
(二)關于部分軌道交通項目推進緩慢的問題。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根據審計調查報告提出的建議,加大了征地拆遷工作力度,推動工程順利開展。一是制定了《廣州地鐵集團新一輪軌道交通工程征地拆遷和管線遷改組織方案》,舉全司之力做好征地拆遷和管線遷改相關工作。二是與各區征地拆遷實施單位實行每周例會制度及時解決問題,編制月度工作報告,及時收集需協調的問題上報市委、市政府領導組織協調。三是定期參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召開的征地拆遷問題協調會。通過上述措施,2個項目預計在2018年12月通車。
五、重點資金和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廣州市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項目申報審批把關不嚴等方面的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采取了三項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在2017年第二批項目的申報條件中修訂相關申報條件。二是今后在編制專項資金預算時,將嚴格按照預算編制的規定細化有關技改國債轉貸資金項目和用途。三是今后按要求在“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上完整公開專項資金的有關信息。
2.關于項目和資金監管不到位方面的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采取了兩項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制定了《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廣州市財政資金支持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工作指引的通知》。二是今后加強對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加大督查各區主管部門嚴格做好各項跟蹤管理工作。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關于福彩公益金未及時安排使用、資金沉淀等方面的問題,一是5個區對未安排使用的6186.15萬元資金已按規定分配使用
3891.85萬元。二是截至2017年10月底,各區共完成207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約占全市年度改造計劃的4.28%;完成39個居住區無障礙改造,約占全市年度改造計劃的22.67%,支付市級資助資金約2萬元,針對剩余約1452萬元資金,各區已出臺工作方案,明確部門分工,積極推進資助項目沉淀資金的使用。三是2016年市本級福彩公益金資助的7個區按整改要求布置所涉及的村農村老年人活動中心和五保安居點抓緊完成購置設備工作,目前已有2個區完成購置工作。四是21個農村老年人活動站點已按規定貼掛了“彩票公益金資助—中國福利彩票”。
(三)重點建設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基本建設程序方面的問題。一是針對老人院項目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問題,代建單位今后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工程建設,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組織相關人員專題學習相關法規,今后嚴格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按程序要求推進項目建設,避免造成無效投資。二是針對廣佛線首通段項目部分用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問題,由于土地權屬不清、國土部門未批復等原因,用地手續仍在辦理中。三是針對東濠涌水質凈化工程仍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問題,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全數完成罰款繳納,重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已委托了市城規院進行驗收測量。
2.關于工程招投標方面的問題。針對服務項目未依法公開招標的問題,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代建單位今后將嚴格按照招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對符合招標條件的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針對前期手續不齊就招標的問題,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建設單位會同代建單位,加大管控力度,今后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項目前期手續齊備后,再開展招標工作。
3.關于工程建設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針對項目代建費未進行評審的問題,老人院項目的建設單位基建管理人員與財務人員深入學習相關規定,明確項目應進行財政投資評審的界限,如遇界限不清的情況,及時咨詢市財政局,按市財政局答復意見辦理。二是針對違規約定承擔費用支出的問題,廣佛線首通段項目的建設單位已調整賬務進行整改;針對工程轉包的問題,廣佛線首通段項目的代建單位在后續新線建設中加強管理,杜絕工程層層轉包行為,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三是針對違規委托不具備資質的代建單位的問題,東濠涌項目的建設單位今后將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避免再次出現類似問題。四是針對已完成工程被拆除造成損失浪費的問題,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建設單位今后將加強管理,避免損失浪費,嚴格落實投資控制制度;針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變更審批手續的問題,由于市有關主管部門暫停受理工程變更審批事項,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代建單位正在整改中;針對項目經理履職不到位的問題,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代建單位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參建單位的項目經理駐場辦公,督促監理單位對于項目經理到位到崗履行職責情況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針對局部地方出現的質量問題,規劃展覽中心項目的代建單位已責令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4.關于工程進度款及造價控制方面的問題。一是針對多報工程量的問題,老人院項目的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給予了監理單位違約處罰。二是針對多計工程款的問題,廣佛線首通段項目的代建單位核減了多計的工程款。三是針對規劃展覽中心項目部分工程多計招標控制價的問題,市代建局已明確招標控制價審核質量的要求并落實到后續簽訂的設計、咨詢合同中,現正組織相關部門對概算、預算、招標清單和控制價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將于今年年底形成修訂意見并固化成制度條文;針對規劃展覽中心項目補充合同未按中標文件承諾的附加調整系數計算設計費的問題,市代建局已與設計單位簽訂補充合同降低附加調整系數;針對規劃展覽中心項目未按合同約定計量提前支付進度款的問題,市代建局分管領導已與工程管理負責人進行談話提醒,切實增強合同管理意識。
5.關于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針對廣佛線首通段項目多列建設成本的問題,代建單位已調減相應的投資。二是針對多列工程成本、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未將基建賬相關數據全部并入會計賬的問題,東濠涌項目的建設單位通過收回資金上繳、調整賬目的方式進行整改。三是針對未按施工現場實際工作天數列支在編和聘用人員施工現場津貼、布展工程未按要求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問題,所涉及單位通過暫停按照原方式計發施工工地及加班補貼、單獨開設布展項目基建賬套的方式進行整改。
六、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企業審計涉及的市水投集團、廣州交通集團等25戶市國有、國有控股企業或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針對審計查出問題分別進行了整改。
(一)關于會計信息反映不準確的問題。相關企業通過調整相應賬目、合并報表相關數據等方式進行了整改。
(二)關于企業制度不健全、虛開發票套取資金、公款私存等方面的問題。相關企業通過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調整賬目、補繳稅款、收回資金、采取法律途徑追收欠款等方式整改。
(三)關于資產賬實不符、違規出租或建造物業等方面的問題。相關企業已采取補報資產、調整賬目、整改超建行為、委托評估資產、對相關責任人移送等方式整改,并制定和完善了企業內部管理相關制度。
七、績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績效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未及時對接省的政策等績效方面的問題。一是我市對任務范圍內的1萬輛新能源汽車完成地方財政資金撥付、制定了充電設施服務費政府指導價、出臺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認定辦法;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已推動“廣州市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成功上線,并加快推進地方性通訊技術規范出臺。二是結合公車改革,由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按照國家、省關于更新配備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要求,在年度車輛采購中由市財政局、市小汽車定編辦予以落實。市國土規劃委已出臺了文件要求新建項目核發的建設條件中增加“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三是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研究進一步加強停車場管理涉及新能源車使用等問題,研究提高充電設施使用效率的可行性方案。四是相關單位通過加強運行監督、加緊后續新能源產品的開發、加強車輛技術開發和新充電標準的銜接、加大電動車推廣銷售力度等方式進行整改。
2.關于數據統計不準確的問題。市發展改革委將結合監控平臺和指標管理及新能源汽車特殊牌照,建立部門信息互動通報機制,完善統計數據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于2016年對各企業上報統計的充電設施建設數據已做進一步細化的要求。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啟用新能源車號牌后,市公安局將有條件準確統計自啟用該登記功能之日起的新能源車注冊登記業務數據。
(二)辛亥革命紀念館績效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管理不完善與社會效益不高等問題。辛亥革命紀念館(以下簡稱辛亥館)一是關于2間功能房未開放使用的問題,已結合陳列改造和完善參觀路線,重新規劃安排使用。二是通過建立健全藏品征集制度和主題展覽展出文物定期更換制度、增加課程類型、加大宣傳力度、提速推進數字化建設進程、加強與周邊高校和社會團體的聯系與合作、增加外出巡展的次數、定期召開學術研究討論會等方式進行整改。此外,辛亥館正在推進智慧公共服務平臺項目,計劃于2017年底完成初步上線,全面打造一流的宣傳平臺。
2.關于財務核算不規范的問題。辛亥館一是調整賬務。二是對代建合同在其他項目的財評結算完畢后立即計算最終價格辦理結算,待全部結算后即進行財務決算。
3.關于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等建設管理方面的問題。辛亥館今后將嚴格按規定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三)廣州市牛奶公司從化青龍基地現代化牧場項目建設和運營績效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于建設未按計劃完成等績效方面的問題。目前廣州市牛奶公司已完成從化青龍基地現代化牧場項目(二期)建設方案的優化調整,并已經所屬集團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和董事會討論同意及批復。所屬集團公司與風行乳業公司兩級單位正在積極與從化區相關部門協調解決1萬平方米征地問題。
2.關于財務核算不準確的問題。青龍科技公司已進行賬務處理,增加“在建工程”科目250萬元。
3.關于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等建設管理方面的問題。一是組織工程人員認真學習建筑法律法規文件,同時制訂建設管理規定,規范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二是風行乳業公司制訂并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管理規定,繼續聘請專業人員作為顧問,加強對今后的項目建設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審計移送事項的處理情況。
審計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32起,截至2017年9月底,其中的12起已有處理結果,其余的20起問題線索,有關部門已經立案查處或已安排專人跟進,正在核查中。12起已有處理結果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關于區財政決算審計發現部分預算單位超預算列支“三公”經費的1起問題線索。荔灣區紀委對涉事4人進行了處理,其中1人進行了約談,3人提交個人書面檢查。
(二)關于鎮(街)審計發現國有資產存在賬實不符的1起問題線索。荔灣區紀委對2名責任人涉嫌違紀問題進行黨紀立案調查,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荔灣區監察局對1名責任人涉嫌違反廉政紀律進行政紀立案調查,并給予記過處分,鑒于當事人已退休,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對其作出免予處分的決定。
(三)關于鎮(街)審計發現資產租賃價格低于市場參考價的1起問題線索。荔灣區政府已責成責任單位按約定如期收回資產,并研究租金追繳事宜;要求區財政局組織開展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區審計局把各單位國有物業的使用管理情況作為審計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
(四)關于鎮(街)審計發現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不規范的1起問題線索。市檢察院已批捕嫌疑人。
(五)關于鎮(街)審計發現違規轉包項目的1起問題線索。花都區住房和建設局對所涉及的企業作出罰款20.2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法定代表人作出罰款1.5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關于重點建設項目中在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工程進度款及造價控制方面及財務管理方面的6起問題線索。一是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通過向相關單位調取卷宗的方式證明交易真實存在,并補充入賬依據。二是經過財政評審后,已追回多付資金141.19萬元。
(七)關于企業審計中發現內部管理不到位的1起線索。市紀委派駐市國資委紀檢組責成相關企業紀委立案處理,相關企業紀委對涉事3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其中2人進行誡勉談話,1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從整改總體情況看,各部門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從體制、機制和財政財務管理等方面深刻剖析了問題產生的根源,逐項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審計整改工作取得了實效。對目前還未完全整改的問題,市政府將督促相關部門,繼續對整改責任單位進行跟蹤督查,確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