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廣州醫科大學: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疾病應急救助補助)第二批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1〕81號)及市衛生健康委制定的資金分配方案,現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應急救助補助)第二批資金15萬元(詳見附件1)。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醫療救助補助資金(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部分)用于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補助。該項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2疾病應急救助”。
二、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并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檢測。請嚴格按照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撥付使用資金,該項直達資金項目代碼“Z155080000002”,標識“01中央直達資金”,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
三、請結合本級財政補助資金等,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廣東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4〕63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確保需要急救的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
四、根據《2021年度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制定的我市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詳見附件2。請對照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疾病應急救助補 助)第二批資金分配表
2.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疾病應急救助補助資金)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6月1日
請點擊下載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應急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