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保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1〕306號,見附件),現將2022年中央財政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3,835萬元提前下達給你們。此項資金支出請列入2022年度“2101301城鄉醫療救助”一般公共預算科目,請你局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資金項目名稱應與該項資金預算指標文中的項目名稱保持一致,并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請嚴格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撥付使用資金。
二、請將醫療救助資金撥付我市醫療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后,按照醫療救助基金管理有關規定管理使用,在市級醫療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統收統支。請你局科學測算城鄉醫療救助資金需求,結合上級補助資金,合理安排本級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
三、為進一步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科學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預算資金的通知.pdf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