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醫保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1〕305號,見附件),現將2022年中央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預算70,076萬元提前下達給你們。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項資金用于對參保人員的補助,支出列入2022年度“2101202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一般公共預算科目。根據省的要求,請你局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此項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資金項目名稱應與該項資金預算指標文中的項目名稱保持一致,并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請嚴格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撥付使用資金,并按照《預算法》《財政部 醫保局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166號)等文件要求按時足額安排并撥付市級財政補助資金。
三、為進一步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科學合理確定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的通知.pdf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