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1〕317號)(詳見附件1)和市衛生健康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穗衛函〔2022〕87號),現將2022年中央財政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2,516萬元下達你們。具體項目、金額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收入列2022年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49醫療衛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度“210衛生健康支出”下的項級科目。此項資金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下達。
二、請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省級以上補助資金,盡快將本次下達資金分配下達至有關單位。請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社〔2021〕79號)等有關制度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四、此次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區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并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資金直達基層。
五、請各區財政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通知
2.2022年中央財政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分配表
3.中央對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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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