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廣州醫科大學,荔灣、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01中央直達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2〕325號)(詳見附件1)和市衛生健康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穗衛函〔2022〕3618號),現將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01中央直達資金)119萬元下達你們。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根據各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上級補助資金,盡快將本次下達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請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關于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文件要求,切實管好用好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資金,各區、各單位應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請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二、此次下達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環節保持不變。區財政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并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直達基層。
三、請各單位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四、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
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01中央直達資金)的通知
2.資金分配明細表
3.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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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01中央直達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