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花都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清算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3〕133號)(詳見附件1)和市衛生健康委報送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現將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清算資金334.46萬元下達你們。具體項目、金額、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市本級補助資金317.06萬元,其中,調劑安排77.25萬元(詳見附件2)。
二、請按照《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社〔2022〕64號)等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好上級補助資金,盡快分配下達至有關單位。請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三、此次資金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或收回等環節保持不變。區財政在分配該直達資金時,應單獨下發文件,在數字財政系統中及時下達包含直達資金標識的指標,并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準確銜接,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各單位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五、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3)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清算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
2.資金分配表
3.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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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清算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