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白云區財政局:
根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分配的函》,現將2023年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3,500萬元調整下達給你們,專項用于石豐路二期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回收白云區“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保障性租賃住房”3,500萬元;下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下屬單位市住房保障辦公室3,500萬元,款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10106-公共租賃住房”(具體項目單位、項目、經濟分類科目及金額等詳見附件)。
二、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購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三、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粵財建〔2022〕82號文下達的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具體績效目標以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預算執行完成后,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
四、此次調整下達資金為直達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請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確保年內形成支出。
附件:廣州市2023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調整分配表.xls
廣州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