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衛生健康委: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3〕346號,詳見附件1)和你委提出的資金分配意見與績效目標(穗衛函〔2024〕100號),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112.5萬元下達你委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科目、金額和管理要求等詳見附件1,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上級補助資金,盡快將本次資金分配下達至有關單位。請按照《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疾控局關于修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5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22〕31號)等有關規定,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二、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項目代碼“10000015Z155080000004”,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
三、請根據直達資金支持的單位和受益對象信息,建立實名臺賬,確保資金發放信息準確合規,發放有依據,去向可追溯。
四、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照績效目標表(附件2)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揮預期效益。
附件:1.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
2.績效目標表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1月18日
請下載: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