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市國土房管局于2010年1月8日核發拆許字〔2010〕第1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10〕1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現我委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16〕第32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運動場。
二、拆遷地點和范圍:越秀區教育路永德里地段,即現永德里1號、1號之一、3號、5號、6號、7號、8號、9號、10號、11號、12號、14號、16號、18號、20號、22號、24號、26號、28號。(詳見附圖)
三、拆遷人:廣州市越秀區教育局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越秀區重點項目拆遷辦公室
五、拆遷期限延期至:2018年1月7日止。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房屋拆遷員證;未佩帶房屋拆遷員證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我委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裁決。
八、對我委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九、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華南路牛乳基2號五樓
聯系電話:37668965
聯 系 人:張爾葵
拆遷人員名單:張爾葵、溫畯杰。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查詢網址:http://www.gzcc.gov.cn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