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3年2月17日核發拆許字〔2003〕第17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03〕17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委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17〕第32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道路、綠化廣場。
二、拆遷地點和范圍:越秀區一德東路74號(即原五仙里2、4號及6、14、16號各一部分,一德路52-72號各一部分)。
三、拆遷人:廣州市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市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州市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清算組)。
五、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書》((2009)穗中法民二初字第16號)指定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組成清算組,依法對廣州市正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清算,拆遷行為必須由清算組行使。
六、拆遷期限延期至:2018年12月29日止(如清算結束辦理注銷登記后,延期自然終止)。
七、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相關證件;未佩帶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八、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我委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由廣州市人民政府裁決。
九、對我委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十、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一德東路74號6樓
聯 系 人:范啟明、王偉、馬琪
聯系電話:83337385、83548551
拆遷人員名單:范啟明、樂云龍、鄺伯衛、王偉、馬琪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查詢網址:http://www.gzcc.gov.cn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