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8年12月8日核發拆許字〔2008〕第15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08〕15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委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18〕第31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三元宮配套綠化廣場(綠化廣場用地)。
二、拆遷地點和范圍:越秀區應元路13號。
三、拆遷人: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道路擴建工程辦公室。
五、拆遷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7日止。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相關證件;未佩帶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對我委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環市東路348號
聯系人:區堅峰
聯系電話:32256644
拆遷人員名單:區堅峰、徐勇、王曙光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查詢網址:http://www.gzcc.gov.cn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