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7年10月22日核发拆许字〔2007〕第30號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7〕30號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19〕第25號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將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內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公共绿地,地下铁道站场用地。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杉木栏路15號、17號、19號、21號、23號、25號、27號、29號、31號、31號之一、33號、35號、37號、37號之一、37號之二、37號之三、37號之四、37號后座、39號;杉木栏路福庆大街37號之二、37號之三、37號之四、39號、39號之左、13號、4號、16號、28號、28號之一、首层三楼、28號二楼、28號四楼及部分未列门牌房屋;西堤二马路15號、21號,另有部分属文化公园用地未列门牌地段。
三、拆迁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五、拆迁期限延期至:2020年10月21日止。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復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復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宝源路95號
联系电话:81033155
联系人:冯伟雄
拆迁人员名单:黄刚。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