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9年3月18日核發拆許字〔2009〕第6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09〕6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局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20〕第3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居住用地。
二、拆遷地點和范圍:越秀區東濠涌以西、萬福路以南、鎮龍南街、譚公后街以北地段,即現越秀南路130、132、134、136、138、140、142、144、146、148、150、152、154、156、158、160、162、164、166號、134號后座、138號后座及168號,永耀北街92、94、96、98、100號及113、115、117、119號,越秀南路99、101、103、105、107、109、111、113、115、117、119、121、123、125、127、129、131、133、137、139號、101號之一、101號之二、101號之四,萬福路1、3、5、7、9、11、13、15、17號,湛塘街7、13、15、17號,湛塘一巷12、8、6號及1號、1號之一、3號、3號之二、7號、7號之一、11號以及部分已拆房屋,鎮龍下街16、18、20、22、24、26、28、30號及已拆房屋,鎮龍下街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43、45、47號、3號之一、5號之一、21號后座、27號之一,李門巷1、3、5、7號、3號之一及2、4號,廣濟東街4、8、10、12號及1、3、7號,鎮龍南10號、10號之一、14號之二、16、18、20號、20號之一,司馬巷1、3、5號,自留巷6、8、10、12號及21號,廣濟南街1、3號、3號之二、3號之三及4、6、8、10號、4號后座、廣濟街1、3、5、7號及2、4、6、8、10、12、14、16、18、20、22號,譚公后街8、10號,沙尾左一巷3、5號及2、4號,沙尾左二巷1、3、5、7、9、11、13、15、17號、17號之一、15號之一及2、4、6、8、10、12、14、16、18號、16號之一,沙尾左三巷1、3、2、4號,鎮龍里2、4、6、8、10、12號及3號,廣善街2、4、6號,沙尾橫1、3號、1號之一、3號之一,沙尾直街1、3、5、7、9、11、13、15、17號及12、14、16、32號及門牌未列以及已拆房屋,即原越秀南路130、132、134、136、138、140、142、144、146號、152、154、156、158、160、162、164、166、168、170號,永耀北街90、92、100、112、109、111、113、115、117、119號,越秀南路101、103、105、107、109、111、113、115、117、119、121、123、125、127、129、133、135、137、139號、101號之一、103號之一、103號之二、103號之三,萬福路1、3、5、7、9、11、13、15、17號,湛塘街4、6號及3、5、7、9、11、13、15、17號,湛塘巷2、4、6、8、10號及1、3、5、7、9、11、13號、5號之一、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37、39、41、43、45、47號及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42、44、46號以及30號之一,譚公后街6、8、10、12、44號,沙尾直街1、3、5、15、17號,右一巷2、4、6號,左一巷2、4、6號,沙尾右二巷1、3、26號,沙尾左二巷1、3、5、7、9、11、13號及2、4、6、8、10、12、14、16號,鎮龍里3、5、2、4、12、14號,廣濟南2、4、6號,廣善街4、6號,廣濟新街5、7、9、11號及2、4、6號,廣濟街2號,右一巷1、3號,廣濟左一巷1、3、5號及2、4、6號,李唐巷2、4、6、8、10號,廣濟南街8、10號,廣濟東街2、4、6、8、10、12、14號及1、3、5、7號,司馬巷2號及1、3、5號,鎮龍西2、4號及1、3、5、7、9號各一部分,湛塘南30、32、34、36、10號以及原路、原街、原巷、原涌門牌未列各一部分。
三、拆遷人:廣州市土地開發中心。
四、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越秀區土地開發中心。
五、拆遷期限: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戴相關證件;未佩戴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對我局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豪賢路193號22樓
聯 系 人:唐昕亮
聯系電話:83180568
拆遷人員名單 :陳展華、杜敬東、林惠雄、吳紅玉、植鳳屏、李國萍、鐘東寧、張暉、潘文星。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