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9年7月29日核發拆許字〔2009〕第17號房屋拆遷許可證,并以穗房拆字〔2009〕17號房屋拆遷公告予以公布。根據拆遷人的申請,我局同意核發延拆許字〔2020〕第16號房屋拆遷許可證。現將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綠化用地。
二、拆遷人: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和水務局。
三、拆遷實施單位:廣州市越秀區重點項目拆遷辦公室。
四、拆遷房屋地點和范圍:按廣州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穗規地證〔2004〕376號)等有關文件確定為越秀區西湖路廣百對面大佛寺北面地段(具體范圍詳見附圖)。
五、拆遷期限:2020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28日止。
六、拆遷人員進行房屋拆遷工作時,應當佩帶相關證件;未佩帶相關證件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有權拒絕與其協商。
七、對我局核發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正常進行。
八、相關資料可以向拆遷人索取。
拆遷人聯系地址:越秀區東華南路牛乳基2號303室
聯 系 人:梁更生
聯系電話:37668980
拆遷人員名單:梁更生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代章)
2020年7月22日
附件: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