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04年6月15日核发拆许字〔2004〕第44號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4〕44號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根据拆迁人的申请,我局同意核发延拆许字〔2024〕第9號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將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內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绿地。
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荔湾区一边街2、4、6、8號,庆寿里2、4號、4號之一、6號、6號之一、6號后座、12號,景云里2、4、6、8、10、12、14、16號、16號之一、6號之一、8號之一及未列门牌公厕一间,西来西街5號、5號之一、7號、9號、11號、13號、15號、17號、19號、21號、23號、25號、27號、33號、35號、37號。(详见现场附图)
三、拆迁人: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原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四、拆迁实施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原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五、拆迁期限: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日止。
六、拆迁人员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时,应当佩带相关证件;未佩带相关证件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议办公室(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厦2楼,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復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內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號,电话:020-37890824、37890829)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復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相关资料可以向拆迁人索取。
拆迁人联系地址:荔湾区宝源路95號。
联系电话:020-81033155
联系人:姚莉
拆迁人员名单:姚莉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