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CZ2020-2089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黨員干部紀法教育管理中心物業管理服務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恒一德物業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白云區石井鎮滘心村滘心大道邊自編號66號
被投訴人1:廣州市禁毒教育館
地 址:廣州市荔灣區龍津西路148號
被投訴人2: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無
地 址:無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黨員干部紀法教育管理中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編號:CZ2020-2089,預算金額630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禁毒教育館,采購代理機構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該項目于2021年1月4日發布采購公告,2021年2月9日開標,2021年2月9日發布中標(成交)結果公告。投訴人因招標文件設置不合規等原因,于2021年2月10日向被投訴人廣州市禁毒教育館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質疑,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答復。投訴人不服,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補正材料,于2021年3月17日重新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二)項的規定,作出駁回投訴的決定。投訴人要求該項目成交結果無效,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本機關不予支持。
對被投訴人2未妥善處理評審中的異常情形,本機關依法另行處理。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上述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財政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