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0-1942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數字庭審系統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華鑫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華觀路1933之一B319房
被投訴人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橋興大道733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中長康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區思成路19號601房
當事人:無
地 址:無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數字庭審系統項目(項目編號:CZ2020-1942,預算金額973.74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采購代理機構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該項目于2021年2月8日發布采購公告,2021年3月1日開標,2021年3月5日發布中標結果公告。投訴人于2021年3月12日向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提出質疑,質疑相關供應商廣州中長康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投標產品不符合招標文件的指標參數,被投訴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答復。投訴人不服,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廣州中長康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標產品不符合招標文件指標參數要求,經補正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重新向本機關提起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作出駁回投訴的決定。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上述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或廣東省財政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