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ZSW21000FG2076
二、廣州市市級應急廣播系統(tǒng)建設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聲視迪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洛浦街東鄉(xiāng)村沿沙路94號輝煌工業(yè)區(qū)C棟二層202、203
被投訴人: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環(huán)市中路205號恒生大廈B座501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認為“廣州市市級應急廣播系統(tǒng)建設項目”(項目編號:GZSW21000FG2076)招標文件設置的相關條款不合理,于2021年7月15日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被投訴人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答復的時限、適用法律等不滿意,于2021年8月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guī)定,本機關予以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因投訴事項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guī)定,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