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事人:
法人名稱:廣東宏茂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000730449467H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燕嶺路123號建設大廈第四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黃埔區財政局對你公司2020年度政府采購項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抽查了你公司2020年度代理的“石門公園景觀林撫育項目”(項目編號:HMZC2020003),并移交本機關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依據黃埔區財政局檢查工作底稿,你單位該采購項目存在招標文件編制違法的問題:
一、招標文件《商務評分標準》第三項“2、投標人參加市級或以上林業森林病蟲害防治應急演練活動中獲得林業和園林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企業榮譽證書得2分,沒有不得分”,以特定行業的行業獎項作為加分條件,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成交條件”。
二、招標文件《商務評分標準》第五項“2018年度在稅務管理部門的納稅信用等級評定中,被評定為‘A級納稅人’的得6分;被評定為‘B級或M級納稅人’的得4分;被評定為‘C級納稅人’的得2分”,《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信用A級實際經營年限不少于3年,該評審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政府采購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經營規模和財務指標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規定。
以上事實有《招標文件》、財政檢查工作底稿等證據證實。
本機關于2021年11月23日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了違法事實、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項,并告知你公司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對此,你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作出了回復且未提出不予處罰、減輕或從輕處罰的陳述、申辯。
根據你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按照《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4號)第二條、第十四條和《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財政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通知》(穗財規字〔2019〕1號)第九條規定,你公司違法行為為輕微情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七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公司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你公司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