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2-3113
二、項目名稱:新址監測系統遷建項目一期——廣播電視指揮調度監測平臺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市博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豐賢中路7號院4號樓2層
被投訴人1: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廣播電視監測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濱江中路警安街1號五樓
相關供應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號廣東全球大廈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就采購人“新址監測系統遷建項目一期——廣播電視指揮調度監測平臺項目”(項目編號:CZ2022-3113)(以下簡稱該項目)采購結果使其權益受到損害事項,于2022年5月17日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代理機構于2022年5月26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2年6月6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受理并開展調查,在調查核實期間,投訴人于2022年6月15日向本機關遞交撤訴函,申請撤回對該項目的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終止該項目投訴處理程序。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對上述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