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ZZJ-ZG-2022096-01
二、項目名稱:關于新校區C3食堂設備購置項目(重招)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福廚廚房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江高鎮塘貝村新鎮東街16號首層商鋪
被投訴人1:廣州中經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
地址: 廣州市越秀區寺右一馬路18號1403、1409、1413、1414房
被投訴人2: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石井街慶隆中路 100 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國譽廚房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標供應商)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白云湖街大朗路東33號整棟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廣州福廚廚房設備有限公司就“關于新校區C3食堂設備購置項目(重招)”(項目編號:GZZJ-ZG-2022096-01)投訴人符合性審查條款未通過等問題,于2022年6月21日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代理機構于2022年6月29日對質疑函具體內容進行書面回復。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于2022年7月19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經向相關當事人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人三項投訴事項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暫無證據顯示本項目評標過程存在嚴重問題、評分嚴重失誤,且不存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六十四條規定的重新評審情形,投訴人請求本項目重新評審的請求,本機關不予支持。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專家評審程序,總計4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