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DCFCG-GDGZ-20220153
二、項目名稱: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垃圾桶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品頂環??萍加邢薰?/p>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76號4009房
被投訴人1: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文明路賢思街34號
被投訴人2:廣東秤風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沿江中路313號康富來國際大廈2102房
四、基本情況
本項目預算金額720萬元,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2022年8月16日,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9月6日,本項目開標、評標;9月9日,代理機構發布中標公告。9月21日,投訴人提出質疑;10月8日,代理機構答復質疑;10月14日,投訴人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為:1.代理機構涉嫌未按規定時間回復質疑函;2.中標供應商涉嫌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3.中標供應商及其所投產品制造商不具備合同履行的必要條件,其投標應作無效處理,中標供應商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4.評標委員會關于樣品的評審方法有誤,中標供應商和其他投標人的樣品得分偏高;5.本項目用戶需求書所要求的檢測內容亦有別于以往的采購項目,各投標人的檢測報告完成日期均應在招標文件公示之后。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ㄒ唬└鶕墩少徺|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三條,投訴人的投訴事項1成立。對于代理機構的違規行為,本機關將另行處理。
?。ǘ┩对V人的投訴事項2、3、4、5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本機關予以駁回。
?。ㄈ┩对V人所提出的“中止履行合同”“更正招標文件,重新招標”等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