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XYL2022GZ174C08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訴訟檔案電子化服務項目(2022年第二期)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和信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南嶺村社區南新路15號1983創意小鎮C6棟201
被投訴人1: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橋興大道733號
被投訴人2:廣東永連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匯苑街23號廣東鐵路投資大廈副樓7樓
相關供應商:廣州歷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城南云一路2號自編二棟203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訴訟檔案電子化服務項目(2022年第二期)”(項目編號:XYL2022GZ174C08,預算金額為:700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永連招標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2年9月5日發布招標公告,于9月8日發布該項目的更正公告,于9月26日組織開標、評標。投訴人因認為相關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等,于2022年9月28日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于2022年10月12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經補正材料,于2022年11月7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中標供應商不具備參加本項目的資格條件,隱瞞自身經營狀況,提供虛假承諾和無效證書《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證書》謀取中標。2.中標供應商評審得分畸高,且存在計算錯誤。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一、二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投訴人對于取消歷康公司投標資格、對虛假材料進行處罰等請求,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