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2-8024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2023—2024年骨灰盒盅刻字及告別廳條幅制作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市中城標識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龍歸街園夏牌坊大街東三橫路4號2棟101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
地址:廣州市燕嶺路418號
相關供應商1:珠海金坤工藝品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云峰路188號13棟606房
相關供應商2:深圳市德善禮儀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丹竹頭丹平東沙平北路526號旁邊101
四、基本情況
本項目預算金額1500萬元,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2022年10月11日,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11月1日,本項目開標、評標;11月3日,代理機構發布中標公告;11月14日,投訴人提出質疑;11月22日,代理機構答復質疑;12月7日,投訴人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珠海金坤工藝品有限公司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弄虛作假;2.深圳市德善禮儀服務有限公司的商務評分有誤。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1、2缺乏事實依據,均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二)關于投訴人的請求:暫無證據顯示本項目供應商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投訴人“對本次招標所有單位的標書材料真實性做復核”和“查看各供應商投標文件資料是否有弄虛作假情形和評標是否公平公正”的請求超出質疑事項的范圍,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第二十條的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向中小企業注冊登記所在地主管部門認定程序,總計9個工作日,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