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0877-23GZTP01H052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殘疾人體育運動中心購置訓練器材項目(二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河北航諾體育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廣安大街美東國際B座2401室
被投訴人1:廣州市殘疾人體育運動中心(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鶴龍街鶴龍東路12號
被投訴人2: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1303單元
相關供應商:廣州申道科技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道公司)
地址: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12號1403房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廣州市殘疾人體育運動中心購置訓練器材項目(二次)”(項目編號:0877-23GZTP01H052,預算金額為:178.2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殘疾人體育運動中心,采購代理機構為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該項目于2023年4月18日發布招標公告,于5月9日組織開標、評標。投訴人因對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得分有異議等問題,于2023年5月10日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經補正材料,于2023年6月7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投訴事項為: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評審得分有異議、中標供應商的銷售行為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等。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投訴人要求取消申道公司中標資格的投訴請求,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