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3-0614
二、項目名稱:2023年廣州市老年病康復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水療康復設備)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界水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桃源街道長源社區學苑大道1001號南山智園D1棟1301
被投訴人1:廣州市東升醫院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開創大道3016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潤路333號
相關供應商:山東良正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港西鎮寶隆路16號港西工業園綜合服務中心1003
四、基本情況
涉案政府采購項目為“2023年廣州市老年病康復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項目(水療康復設備)”(項目編號:CZ2023-0614,預算金額為:407.33萬元),采購人為廣州市東升醫院,采購代理機構為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該項目于2023年8月11日發布招標公告,于9月1日組織開標、評標。投訴人因對采購結果有異議等問題,于2023年9月14日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于2023年9月25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經補正材料,于2023年10月3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投訴事項為:中標供應商涉嫌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等。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6、8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94號)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7、9部分成立,不影響采購結果,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投訴人的投訴請求一、二已經滿足。投訴請求三本機關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本機關在本項目處理過程中,啟動了專家評審程序,總計20個工作日,不計算在投訴處理期限內。
如果您不服本處理決定,可以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