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訴人:珠海市堃堃綠色農業生態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神前路89號1棟1602房
法定代表人:萬國梁
被投訴人1:廣州動物園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120號
被投訴人2:廣州天行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97號514房
相關供應商:廣東昌瑞農產品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獅民村獅民村路3號之一
投訴人珠海市堃堃綠色農業生態有限公司就“2024年購置經費—廣州動物園各類動物飼料(子包一、子包二)采購項目”(項目編號:TXCG2023033)子包二的采購過程、結果等問題,于2023年12月24日向廣州動物園及代理機構提出質疑,代理機構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答復。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4年1月3日收悉并依法受理。
投訴人于2024年1月24日向本機關送達《撤訴申請》,要求撤回該項目的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條的規定,本機關終止本采購項目的投訴處理程序。
如果不服本處理決定,可以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文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財政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