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GZGK24D151C0315Z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城市建設職業學校科教城校區搬遷服務(元崗校區)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金喜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中660號之一2620房
法定代表人:崔慶民
被投訴人1: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9號樓東座2樓(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面)
被投訴人2:廣州市城市建設職業學校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元崗北街161號
相關供應商:廣州中長康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思成路19號宏太智慧谷五號樓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書需進行修改、補正。本機關于2024年6月20日送達《政府采購投訴一次性補正通知書》,要求投訴人在收到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修改投訴書,重新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人于2024年6月20日現場遞交《申請撤回投訴函》,要求撤回投訴。截至目前,本機關未收到補正資料或重新投訴。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投訴人提起的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