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3-0540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老人院適老化家具采購項目(二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泰陽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長湴白沙水路75號202單元H區005
法定代表人:楊浩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老人院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新村廣從十路1288號
相關供應商:品質生活(廣東)適老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品質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區桂城街道石龍南路1號嘉邦國金中心3座2208室之一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廣州泰陽家具有限公司就“廣州市老人院適老化家具采購項目(二次)”(項目編號:CZ2023-0540)的中標供應商品質生活(廣東)適老家居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內容存在不實的情形等問題于7月22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代理機構于7月31日作出書面質疑答復。投訴人因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經補正材料,于8月15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投訴符合規定,本機關予以受理。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不成立,本機關予以駁回。
關于投訴請求:本機關已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相關投訴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