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項目編號:CZ2024-1217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地質調查院國債項目(海洋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工程)—廣州市海洋生態檢測分析能力提升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駟馬儀科技(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
地址:福建省閩侯縣上街鎮高新大道1-1號中海寰宇天下40#樓9層901辦公
法定代表人:倪夏子
被投訴人1: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被投訴人2:廣州市地質調查院(以下簡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嘉禾街園壇嶺路200號
四、基本情況
本項目預算金額6,449.46萬元,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代理機構于2024年8月23日發布本項目的招標公告,于9月29日組織本項目開標、評標,于9月29日發布中標供應商為廣東省中科進出口有限公司的中標結果公告。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于10月17日簽訂,目前,合同內容已部分履行。
投訴人因對采購代理機構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意,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經調查,現已辦理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一)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不成立,駁回投訴。
(二)關于投訴請求:由于投訴事項不成立,相關請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發布人:廣州市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