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規定,根據相關分局意見及有關材料,我局依程序對廣州市沃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的環境信用修復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上述企業基本符合環境信用修復條件,有關情況已于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在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投訴或反對意見。經研究,我局同意廣州市沃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2021年度的環境信用修復,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2021年度廣州市企業環境信用修復情況表
(第十一批)
特此公告。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2月1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