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有計劃有重點地培育扶持一批品牌社會組織,有效推動我市社會組織發展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深度轉變,促進社會組織綜合能力和發展水平整體躍升,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廣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社會組織品牌戰略實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16〕140號)及《廣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品牌社會組織創建試點工作的通知》(穗民〔2016〕141號),我局制定了《廣州市品牌社會組織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民政局(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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