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社管函〔2020〕5號
各區民政局、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現將《廣東省民政廳關于推動社會組織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指引宣傳和實施的緊急通知》(粵民函〔2020〕78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推動社會組織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系列指引宣傳和實施的緊急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民政局、全省性社會組織:
當前,廣東迎來春節假期后人員返程高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處于關鍵階段。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決遏制疫情擴散蔓延態勢,加強社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積極宣傳和實施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等有關部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系列工作指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按照指引做好社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各行業社會組織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時了解我省疫情發展動態和宣傳貫徹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帶頭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省衛生健康委、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指引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帶頭配合好各部門開展工作,帶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引導會員堅定信心、科學防控。
二、積極在廣大會員企業中推廣使用相關指引。充分發揮各行業社會組織的行業示范和引領作用,結合各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廣泛發動和倡議各分支機構、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積極宣傳實施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工作指引,鼓勵通過網站、海報、公眾號、微信群等多種方式宣傳相關指引,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不出問題,有效遏制疫情蔓延,為我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出貢獻。
三、嚴格落實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有關要求。為確保社會組織依法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近期省民政廳印發了《關于動員全省社會組織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廣東省社會組織服務大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文件,明確了社會組織在疫情防控期間暫停人員集中性活動、推行網上辦理業務、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做好自身防疫等要求,要結合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等有關部門的系列工作指引一并執行。
各地民政部門要及時將以上要求傳達到各級社會組織,可結合各地相關部門要求一并落實。
附件:各行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錄(第一期)
廣東省民政廳
2020年2月
附件:
各行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目錄(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