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各處室,各區民政局,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粵民規字〔2019〕3號)和《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08號)等規定,現就做好我市社會組織2020年度報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報告的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以下簡稱全市性社會組織),均應填報2020年年度報告。
二、提交年度報告的時間和方式
(一)填報時間。填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二)材料報送。年度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不需提交紙質材料。登記管理機關對年度報告不出具結論,不在登記證書副本上和年度報告材料中蓋章。
(三)前置審查。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當先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的年度報告一律退回重報,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三、年度報告的內容
(一)年度報告。按照規定表格填寫,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其他情況。
(二)財務會計報告。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需提交財務會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其他慈善組織僅需提交財務會計報告。
四、提交年度報告的程序
(一)網上填報。
全市性社會組織,請登錄廣州市民政局官網(http://mzj.gz.gov.cn/),點擊“專題專欄—社會組織信息”欄目,進入廣州社會組織信息網網上辦事系統,輸入登錄賬號(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和密碼進入系統后,依次點擊“社會組織業務辦理”—“年度報告”—“申請”—“申請辦理”后填寫年度報告。
(二)上傳附件。
1.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2.業務主管單位審核意見。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將業務主管單位意見的頁面,掃描或拍照上傳。
(三)信息公開。
1.社會組織提交年度報告后,登記管理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對年度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對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將予以退回,社會組織須重新報送。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審查通過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在“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公示平臺”或各區社會組織網絡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慈善組織應當及時在“慈善中國”網站公布年度工作報告全文。基金會應當及時在“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平臺”、《中國社會報》、《公益時報》和所在地公眾媒體中任選1家公布年度報告摘要。
3.年度報告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五、年度報告注意事項
(一)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的,將依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給予行政處罰;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社會組織年度報告須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審核后簽名上傳至附件,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應當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社會組織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如因填寫失誤造成的后果,由填報單位自行承擔。
(三)年度報告填寫最多撤回更正一次,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向社會公開后,不得修改。
(四)各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開展2020年年度報告時,應根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數據標準(第一版)〉的通知》有關要求,確保社會組織相關數據(包括但不限于理事會、監事會成員信息,法定代表人、專職工作人員等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聘請第三方機構為社會組織提供年度報告的填報咨詢和服務;第三方機構對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出具監測評價報告,報送登記管理機關。
六、業務咨詢
社會組織在提交年度報告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1.填報系統技術故障咨詢:87554998;
2.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內容咨詢:86479038、83178691。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