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社管發〔2022〕10號
各全市性社會組織: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粵民規字〔2019〕3號)等規定,現就做好我市社會組織2021年度工作報告(以下簡稱為“年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報對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均應填報2021年度工作報告。
二、年報時間
填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三、年報方式
(一)材料報送。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登記管理機關不再出具年檢結論,不在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和慈善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和年度工作報告材料中加蓋印章。
(二)前置審查。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當先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的年度工作報告一律退回重報,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四、年報內容
(一)年度工作報告。按照規定表格填寫,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開展募捐、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其他情況。
(二)財務會計報告。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慈善法》頒布前登記的公募基金會認定為慈善組織的但未向登記管理機關申領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需提交財務會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其他慈善組織僅需提交財務會計報告。
五、年報程序
(一)網上填報。
全市性社會組織,請登錄廣州市民政局官網(http://mzj.gz.gov.cn/),點擊“專題專欄—社會組織信息”欄目,進入廣州社會組織信息網網上辦事系統,輸入登錄賬號(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和密碼進入系統后,依次點擊“社會組織業務辦理”—“年度報告”—“申請”—“申請辦理”后填寫年度報告。
(二)上傳附件。
1.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2.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需下載打印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頁面,掃描或拍照上傳。
(三)信息公開。
1.社會組織提交年度報告后,登記管理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對年度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對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報告,登記管理機關將予以退回,社會組織須重新報送。社會組織年度報告審查通過的,由登記管理機關在“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公示平臺”或各區社會組織網絡平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慈善組織應當及時在“慈善中國”網站公布年度工作報告全文。基金會應當及時在“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平臺”、《中國社會報》、《公益時報》和所在地公眾媒體中任選1家公布年度報告摘要。
3.年度工作報告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六、注意事項
(一)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將依據《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給予行政處罰;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社會組織應當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
(三)年度工作報告填寫,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應在5月31日前(含當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向社會公開。
七、業務咨詢
社會組織在提交年度報告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1.填報系統技術故障咨詢:87554998;
2.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內容咨詢:86479038、83178690。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