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
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暢通無阻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廣東省高度重視。省領導多次作出明確指示,強力推動改革。經省領導與國家工商總局溝通協調,國家工商總局大力支持廣東先行實施改革,賦予廣東足夠碼段,提前介入指導,將相關指導性文件、文書規范等提供給我省,確保廣東此項改革既先行推開,又順利對接全國改革設計。
事實上,早在今年6月底,省工商局、省委改革辦、省編辦、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法制辦、省國稅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考察組,就赴先行推開“一照一碼”改革的福建省學習考察有關工作經驗,并向省政府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同時,廣東先后組織在廣東自貿試驗區三個片區開展“一照三號”、“一照一碼”改革,總結廣州、深圳、珠海等地先行試點經驗。日前,省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就廣東提前1個月推行“一照一碼”改革進行整體部署,落實部門職責,明確工作任務。隨后,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八部門轉發《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就全省實施改革的具體操作問題予以明確。
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在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加強部門協同,在深化改革中不斷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建立改革推進和證照應用部門參加的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領域和環節暢通無阻使用。
“一照一碼”政策解讀
1.什么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是指將企業登記時分別由工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包括國稅和地稅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并分別編號,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什么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國家為每個法人和其他組織發放的一個唯一的、終身不變的主體標識代碼,類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號碼。根據部署,統一代碼制度將逐步覆蓋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機構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等。
3.改革后申請表格及提交材料規范去哪里查詢和領取?
省工商局對“一照一碼”改革后的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提交材料規范進行修訂并組織實施,企業可在全省各級工商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的門戶網站下載,也可在各級工商登記窗口免費領取。
4.改革后,企業的信息怎么查詢?
根據規定,工商部門在完成登記后,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企業有關信息,社會公眾可直接鏈接該網址免費查詢企業的有關信息。
5.企業如何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換新照收不收費?
自9月1日起,企業在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及換照申請時,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換發新照不收費。
6.已設立企業原領取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怎么處理?
對已設立企業,在辦理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照時,登記機關將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國稅、地稅登記證的,申請人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國稅、地稅登記證的申明。
登記機關在辦理變更登記或換照后,及時將企業原發證照收繳信息傳輸至省政務信息共享平臺,便于各相關部門對原發證照的管理。
企業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然失效。
7.改革有沒有過渡期?
根據規定,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是“一照一碼”改革的過渡期。在2017年底前,未換發的證照(包括各地探索試點的“一照三號”營業執照、“一照一號”營業執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證照不再有效。
8.改革適用于哪些市場主體類型?
改革適用的范圍是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它們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暫時未納入改革范圍,待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相關事項后再組織實施。
9.改革后企業辦理注銷登記都要提供“清稅證明”?
改革后企業辦理注銷登記時,需提供國稅、地稅部門開具的“清稅證明”,具體為《稅務事項通知書》(注銷稅務登記核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