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CNFX20170006
企業名稱 | 長春新安藥業有限公司 | 企業法定代表人 | 李濱生 |
藥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 吉20160248 | 社會信用代碼 | 91220101735927085J |
企業負責人 | 王志軍 | 質量負責人 | 何萍 |
生產負責人 | 孫國力 | 質量受權人 | 何萍 |
生產地址 | 長春合隆經濟開發區 | ||
檢查日期 | 2017年01月10-12日 | ||
檢查單位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核查中心 | ||
事由 | 抽樣檢驗 | ||
檢查發現問題 | |||
一、擅自改變炎可寧片生產工藝,編造批生產記錄: (4)黃柏(20150124批)藥材檢驗含量測定項所用鹽酸黃柏堿、鹽酸小檗堿均未見配制記錄,未見相關十萬分之一天平的稱量記錄。 | |||
處理措施 | |||
該企業不符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規定。責成省局收回該企業藥品GMP證書,并責令企業立即召回問題產品,同時立案查處。 | |||
發布日期 | 2017年3月13日 |
信息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