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監管執法分局根據上級關于開展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要求,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處方藥等行為,努力規范我市藥品零售市場秩序。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傳達省局藥品流通安全監管工作要求,針對藥品零售企業違規銷售處方藥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市動員和部署,明確責任、分工和具體要求。藥品監管執法分局內部對此項工作進行了再部署,同時明確對各區局加強業務指導,形成監管合力。
二是抓好宣傳引導、營造社會氛圍。召開全市藥品連鎖總部企業負責人專項警示會議,強調藥品連鎖總部企業切實履行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嚴格執行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法律法規,按照要求規范處方藥銷售登記管理。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要求各區局向本轄區零售企業傳達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營造依法規范經營處方藥的社會氛圍。結合“安全用藥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向公眾宣傳安全合理用藥科普知識,提高群眾對藥品分類管理的認識,引導消費者合理用藥。
三是關注輿情線索、突出監管重點。對輿情、群眾反映突出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品種加強巡查與檢查力度,將處方藥銷售監管與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實施、藥師在崗與履職情況等檢查內容相結合,嚴防嚴控藥品流通安全風險。
四是嚴格執法、提升威懾力。對違法違規銷售處方藥的零售企業,一經發現,立即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積極開展違法企業“回頭看”檢查,確保整改實效,對多次違法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直至吊銷其藥品經營資質。同時,依法落實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制度,主動公開行政處罰內容,提高執法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