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穗建規字〔2020〕17號)及相關規定,廣州城投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城投住房租賃公司)推出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點為大學城佳苑,總套數67套,其中一房一廳43套、兩房一廳24套。項目地址、數量、戶型、租金標準、物管費標準、生活配套設施等情況詳見大學城佳苑項目簡介(附件1)。
城投住房租賃公司將結合分配時點剩余房源情況確定最終供應房源套數。
二、申請對象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賃住房采取單位整體租賃模式,由用人單位整體租賃后再向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配租。
可申請整體租賃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的用人單位為:大學城12所高校(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州醫科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廣東藥科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州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和住所地在廣州市番禺區內且在申請之日已取得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政法(含消防)、醫療、交通、環衛部門。
三、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向本單位職工分配住房時,職工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18周歲以上(含本數),35周歲以下(含本數)。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職工,不受年齡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當前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單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條件。
注:1.本市自有產權住房以查詢《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結果為準。
2.本單位職工指用人單位的在職職工,包括在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等的職工。繳納社保單位與用人單位不一致的職工,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等證明材料。
3.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職工是指在政法(含消防)、環衛、公共交通、醫護(含養老護理、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護理)崗位超過3年的一線從業人員。
四、申請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填寫《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表》(下稱《申請表》,附件2)。
(二)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匯總職工申請,填寫《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匯總表》(下稱《申請匯總表》,附件3)、《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人員明細表》(下稱《申請人員明細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連同相關申請資料(詳見《申請匯總表》填表說明和注意事項所列的資料)提交至大學城佳苑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意向申請登記。
五、提交資料
申請單位須提交以下申請資料:
(一)紙質資料
1.《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匯總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2.《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人員明細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營業執照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如屬于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科研機構、醫療、交通及環衛部門則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5.如申請職工社保繳納單位與用人單位不一致的 ,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等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二)電子文檔(U盤報送)
1.《申請匯總表》Excel文件;
2.《申請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版PDF文件;
3.《申請人員明細表》Excel文件;
4.《申請人員明細表》(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版PDF文件;
5.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營業執照等(加蓋單位公章)的掃描版PDF文件;
6.如屬于高新技術企業、創新標桿企業、科研機構、醫療、交通及環衛部門則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的掃描版PDF文件。
7.如申請職工社保繳納單位與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等證明材料(加蓋公章)的掃描版PDF。
六、VR看房
城投住房公司通過“城壹宜居”微信公眾號,向申請單位提供VR看房。
七、分配原則
優先面向大學城12所高校分配后再向其他申請單位分配,各戶型結合供需匹配、適當調劑、職住平衡原則分配,供需匹配原則具體如下:
(一)大學城12所高校優先按需分配:房屋需求大于供應時,則按各高校對各戶型申報的需求套數比例(某高校某戶型分配套數=某戶型總供應套數*(某高校某戶型經核查符合條件的需求套數/各高校某戶型經核查符合條件的需求套數之和))分配。
(二)剩余房源、戶型,面向其他申請單位按需分配。房屋需求大于供應時,則按各單位對各戶型申報的需求套數比例分配:某單位某戶型分配套數=某戶型剩余套數*(某單位某戶型經核查符合條件的需求套數/各單位某戶型經核查符合條件的需求套數之和)。
八、租賃期限
城投住房租賃公司與獲配租單位簽訂的整體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5年。期滿后仍需租賃的,最多可以續租1次,總租賃期最長不超過10年。
九、單位分租要求
各獲配租單位整體租賃后應根據以下要求向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分租:
(一)各獲配租單位根據獲配房源情況及職工需求情況制訂具體分配管理方案,分配管理方案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10日。
(二)各獲配租單位根據本單位分配管理方案開展資格審核、配租名單公示等具體配租工作。
(三)各獲配租單位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在房屋交付后6個月內將分配結果通過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備存,同時將加蓋承租單位公章的入住人員明細表(需注記備存職工和入住人員一致,為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報住房租賃公司存檔,由住房租賃公司按規定進行現場核查。已承租直管房、單位自管房或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應當在辦結公租房入住手續之日起1個月內騰退原租住的直管房、單位自管房或人才公寓;逾期不退的,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單位的實際承租人因離職、購房等原因喪失承租資格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承租人并通過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上報備存房屋調整使用情況。各承租單位需變更入住人的,須提前15日通過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上報新入住人信息并同時向住房租賃公司報送加蓋承租單位公章的入住人員明細表(需注記備存職工和入住人員一致,為符合條件的本單位職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方可辦理入住手續。
(四)如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住房6個月及以上的,住房保障部門將根據《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單位承租資格,收回房屋,自資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該單位的住房保障申請。
十、特別提示
(一)各申請單位報送的申請職工名單將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姓名、證件號碼(隱蔽部分號碼)、工作單位、是否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是否當前未享受公租房保障、是否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是否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等。
(二)各申請單位報送的申請職工名單將由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組織核查,并會同城投住房租賃公司將與原提交申請不一致的申請單位資格審核情況和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職工信息核查結果書面告知相關申請單位,申請單位有異議的須在收到核查結果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逾期未提出視作無異議。
(三)各申請單位對本單位職工申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一經發現,將依據《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分配結果將在市住建局網站公布,并短信通知單位聯系人。分配結果公布后,將通知各獲配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
(五)若獲得配租,單位須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領取租賃合同,并在10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交回,逾期未領取或未交回租賃合同視為放棄配租,所配租房源將另行分配。申請資料遞交受理后,可在5個工作日后登錄申請單位在《申請匯總表》填報的電子郵箱,查看單位整體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樣本。
十一、受理地址和受理時間
(一)受理地址:大學城佳苑物業服務中心受理窗口(佳苑東街2號首層)。
(二)受理時間: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十二、咨詢電話
(一)業務咨詢電話:城投住房租賃公司,4008939111。
(二)監督電話:廣州政府服務熱線:12345;市住房保障辦:83195555。
附件:
2.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表
3.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匯總表
4.廣州市2023年單位整體租賃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大學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請人員明細表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