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領人:
為做好我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發放工作,根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需對正在享受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對象2021年度有關情況進行年審,年審通過后予以發放2021年度的住房補貼。現將年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對象:已按原《廣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解決辦法》(穗組字〔2010〕46號)或《關于印發<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方案><廣州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方案>和<廣州市高層次人才培養資助方案>的通知》(穗組字〔2017〕98號)領取了部分住房補貼,需按原標準繼續領取2021年度住房補貼的廣州市高層次人才。
二、提交申請時間:申請人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間在線提交年審申請。
三、網上辦理流程:本次年審工作全流程在線辦理(系統將于2月23日開放),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申請人在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搜索“廣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公共服務事項,選擇“廣州市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年審)”欄目,在線填寫申請信息,按要求上傳高層次人才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出具的審核意見彩色掃描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模板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下載)及相關材料。
經市住房保障辦、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無異議的,審核結果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通過的,可以領取2021年度的住房補貼。
四、發放額度和發放時間:本次年審僅對申請人2021年度應發放的住房補貼情況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將視在穗在崗月數發放2021年度的住房補貼,發放月數最多為12個月。住房補貼資金將視財政預算安排情況,在2022年內發放至個人(單位)指定賬戶。
五、注意事項:
1.本次年審僅對申請人2021年的情況進行審核。申請人在2021年間若曾在多個單位工作,所有工作單位均須出具在崗時間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2.根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申請人在《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書》上的工作單位與其現任職單位不一致的,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申請本次年審。
專此通知。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