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頻解讀】
【文字解讀】
為解決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加快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人才來穗創業就業,我市于2018年修訂了《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將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從業人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為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就業初始階段提供過渡性、周轉性住房支持,切實解決基礎性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
根據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我市開展了涉及機構改革等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根據《廣州市司法局對涉及機構改革等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的總體審查意見》,對原《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下稱《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辦法根據機構改革修改了單位名稱,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