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2021〕6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州市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廣州市用繡花功夫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營商環境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廣州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在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出新出彩”等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人都是營商環境、處處優化營商環境”理念,用繡花功夫扎實推動營商環境改革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努力構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特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全面推進改革創新試點
(一)建設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圍繞行政審批制度、商事登記制度、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政務服務效能等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爭取一批含金量大、企業和群眾呼聲高、示范帶動效應強的綜合授權改革在廣州落地,打造全國營商環境改革的重要“策源地”和“試驗田”。
(二)爭創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示范。推進省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建立完善要素市場,創新要素供給方式,建設要素交易平臺,推動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打造全國乃至全球資源要素配置中心。
(三)構建中新廣州知識城開放合作示范區。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推動知識城在公共管理、人才服務、金融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等方面,形成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成果,構建知識創造新高地、國際人才自由港、灣區創新策源地、開放合作示范區,打造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
(四)建設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推動粵港澳制度規則常態化對接,持續深化“灣區通”工程,打造內地與港澳規則相互銜接示范基地。推動營商環境國際交流促進中心落戶南沙,實施對港澳跨境服務貿易更加開放措施,吸引集聚更多港澳專業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貿易自由化水平。
(五)打造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國標桿城市。推進越秀區、廣州高新區(黃埔區)開展省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試點,探索形成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拓展“信易+”惠企便民應用場景,支持南沙區創建信用治理創新先行區。
二、率先構建粵港澳大灣區高標準市場體系
(六)促進資源要素跨境流動高效便捷。爭取放寬赴港澳簽注管理,試行往返港澳便利政策。推進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專業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參加職業資格考試。深化粵港“跨境一鎖”應用,擴大“一鎖到底、全程監管”模式應用,服務范圍由貨運轉關擴展至粵港澳三地進出境郵件轉關運輸。探索推進大灣區內地海關與港澳相關機構檢驗檢測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驗檢測。簡化優化跨境科研資金管理。
(七)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爭取放寬港澳企業商事登記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要求限制,開展穗港澳投資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探索開展公證文書信息共享。探索簡化涉港澳公證文書,壓減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推進電子簽名互認證書應用。建立完善“灣區制造”“灣區服務”評價認證體系。
(八)構建多元化爭端解決機制。健全商事合同糾紛非訴解決、速調速判機制,探索國際商事網上調解方式,引導商事主體選擇網絡仲裁。推進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建設,持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建設,逐步實現仲裁員名冊互認、仲裁規則共享。
(九)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開展大灣區知識產權互認試點。建設中國(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攜手港澳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加快出臺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條例,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司法鑒定和技術調查服務制度。推動知識產權跨境轉讓交易便利化,爭取在廣州開發區等特定區域開展知識產權臨時仲裁。
(十)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動擴大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業務試點銀行機構范圍,探索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點,推動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探索廣東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FT賬戶(自由貿易賬戶)業務創新,推進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試點,推動資本項目改革、金融市場開放和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探索。
三、攻堅營商環境便利化法治化改革
(十一)開辦企業。全面推行“照、章、稅、保、金、銀”(申請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和稅務UKey〔稅控設備〕、就業和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預約銀行開戶)全流程0.5天辦結。依托“開辦企業一網通平臺”,實現無介質一網聯發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簡化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聚焦市場準入多頭審批、市場主體關注度高的行業,研究實施“一業一證”改革,實現準入準營同步提速。
(十二)辦理建筑許可。將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全面推行一站式網上辦理,從取得用地到不動產登記全流程6個環節,行政審批11個工作日內辦結。全面推行聯合測繪、聯合審圖,提升審批效率、服務質量。融合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和施工單位管理水平兩個維度,率先構建“雙風險矩陣”,差異化、精準化實施工程質量安全分級監管,提升監管效能。
(十三)獲得用電用水用氣。持續做好低壓用戶“四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零申請)和高壓用戶“三省”(省力、省時、省錢)服務。居民用戶、低壓非居民用戶從報裝申請到裝表接電全過程2個環節,無外線工程3天通電、有外線工程7天通電;高壓用戶3個環節,供電企業辦電報裝業務12個工作日內辦結。打造“停電可轉供、故障可自愈”的堅強電網,2021年底前配網可轉供電率達到99%。復制推廣用電改革經驗,提升用水用氣辦事便利度和群眾滿意度。
(十四)獲得信貸。針對普惠金融服務機構實施差異化激勵。運用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應急轉貸、貸款保證保險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拓展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物范圍。不斷擴大“銀稅互動”“信易貸”規模,推動“貸款+投資”“貸款+認股權”等投貸聯動服務新模式發展,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十五)不動產登記。推廣應用電子簽章、電子證照,實現企業間存量非住宅轉移登記證照在線簽發、紙質證書免費郵寄,個人不動產登記業務全程網辦。拓展不動產登記“全城通辦”業務范圍。深化不動產登記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協同服務。實現不動產登記與電水氣過戶線上、線下“一窗受理、并聯辦理”。
(十六)納稅。推廣應用165項高頻辦稅事項“一次不用跑”和244項涉稅(費)業務“全程網上辦”事項清單。優化企業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五稅合一”辦稅服務,加快推進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簡并納稅次數。推廣“財稅銜接”“智能導辦”,壓減納稅時間。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免費提供增值稅電子專票開具服務。推進境外人士“無差別便利辦稅(費)”服務和“港澳企業及居民稅費境外線上辦理”服務。
(十七)跨境貿易。進一步拓展廣州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深入實施單證無紙化提交和電子化流轉,為企業提供全程可跟蹤物流信息服務,以及電子支付、外匯結算、信用保險等金融集成服務。深化“兩步申報”“兩段準入”改革,壓減貨物滯港時間和物流成本。創新海關監管方式,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推進“遠程監管模式”“智慧審證”“智能審圖”。規范公示口岸收費清單,對進出南沙港區國際和國內集裝箱班輪引航費按規定標準上限降低15%征收。
(十八)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優化公共資源“一網通辦”平臺,完善在線招投標、采購評審、合同簽訂、工程驗收功能,實現普通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全程在線辦理。深化遠程異地評標應用,實現異地抽取、在線打分、網上簽名、生成報告。推行信用管理,通過擴大信用承諾制應用范圍,鼓勵招標人逐步減免取消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各類工程擔保。將改革范圍拓展至普通公路新改建、房屋建筑等建設項目。
(十九)執行合同。完善隨機自動分案系統,形成“智能識別為主、人工分流為輔”的繁簡分流模式,擴大小額訴訟程序適用范圍。完善獨任制適用激勵機制,制定適用獨任制的案件標準,對基層法院民商事案件確立以獨任制的適用為主、以合議制的適用為輔的審判組織原則。推進審判執行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創新從立案到歸檔無紙化“一站式方案”。
(二十)辦理破產。完善預重整規則及配套制度,實現庭外重組與庭內重整有效對接。建立重整投資平臺,引入金融機構為有重整價值的企業繼續經營提供流動性支持。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推進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建立財產登記、社會保障、征信記錄等方面的協調機制。升級智慧破產審判系統,建設破產資產網絡信息交互平臺,對接破產企業需求與市場要素供給,實現資產快速變現和價值最大化。
(二十一)保護中小投資者。完善在線糾紛多元化解平臺,提供分流推送案件、調解、申請司法確認、電子送達等在線服務。建立訴前調解機制,標的額1000萬元以下案件均可適用。完善律師調查令、書證提出令等制度,建立網上申請律師調查令平臺,提升中小投資者獲取證據便利度。完善中小投資者訴訟綠色通道,組建專業化團隊,集中高效審理中小投資者案件。
(二十二)勞動力市場監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監控管理系統,對用人單位動態監管和風險監測預警。實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全程“網上辦”。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聯合調解中心廣州琶洲速調快裁服務站”和“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廣州)創新研究院”,打造與國際接軌的勞動爭議速調快裁服務模式。發布就業創業景氣指數,搭建靈活用工、共享用工信息平臺,開展勞動保障守法誠信評價。
四、提升服務市場主體的質量和效率
(二十三)全面實現政企民溝通“零距離”。充分發揮市優化營商環境法治聯合體和市咨詢委員會的作用,構建政府、企業和社會常態化研討交流機制,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場人士、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等專業力量,為重大改革問題提供解決方案。依托政務服務大廳、網站以及12345政府服務熱線等渠道為企業提供營商環境政策宣講、政務服務咨詢和訴求受理服務,對企業訴求“接訴即辦”。
(二十四)深入實施“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圍繞個人全生命周期,新增出生、失業、退休等10件個人“一件事”專題服務;圍繞企業從進入到退出全周期,新增準入設立、項目落地、創新創業等10件企業“一件事”主題服務。各事項由首辦環節責任單位總牽頭,制定協同審批工作方案,重新編制辦事指南。公布“一件事一次辦”改革事項清單、辦事流程、審核標準,為市場主體提供精準導航導辦服務。
(二十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跨域通辦。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其余事項全面納入“跨域通辦”事項清單,分批次對外公布。與深圳共建政務服務“廣深通辦”機制,統一業務標準和辦理流程,率先實現兩地跨城通辦。與省內其他城市共建政務服務“省內通辦”機制,實現多地聯辦。圍繞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群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需求,建立“灣區通辦”機制,涉港澳服務事項在“穗好辦”APP、“廣東政務服務網”平臺同步預約、跨境辦理。
(二十六)進一步放出活力服出便利。深化市級行政權力事項下放工作,持續推動放權強區,同步制定配套保障措施,從人力財力方面加強對區和鎮街保障,確保基層接得住、管得好,市、區兩級服務質量同步提升。印發實施“疏解方案”3.0版,進一步疏解企業群眾辦事創業堵點痛點問題。
五、強化數字賦能營商環境改革
(二十七)提升“數字政府”效能。提升“一網通辦”用戶友好度和服務智能化水平,打響“穗好辦”政務服務品牌。建立健全“一網統管”標準體系,建設 “穗智管”城市運行管理中樞。優化政務云平臺基礎承載能力,建設政務區塊鏈基礎平臺,打造政務“聯盟鏈”,推動各領域政務數據“上云”“上鏈”、協同共享。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應用盡用”,探索推廣電子憑證應用,加快實現政務服務“四免”(免材料、免表單、免實物章、免手寫簽名)。
(二十八)加速數字應用場景落地。堅持以提升企業獲得感滿意度為導向,加快政務服務流程再造和模式升級,全面推進涉企事項全程網辦。堅持以民生需求為導向,有序推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教育供給、醫療健康等領域數字化應用。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設治安防控、應急防災、生態治理、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社會治理應用場景。
(二十九)建立公共數據開放利用管理機制。研究建立公共數據采集匯聚、共享交換、開放利用的基礎制度和標準規范,提高數據質量和規范性。研究制定數據資源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相關制度,完善數據產權保護制度。安全有序推進政企數據共享對接與開發利用,構建政企數據共享機制。
(三十)推行政策兌現集成服務。全面梳理使用財政資金支付的行政獎勵、資助、補貼等惠企政策,編制和公布政策兌現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完善惠民惠企政策兌現“一站式”服務模式,試點開展惠企政策分類和標簽化管理,加快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強化政策精準推送,試行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
六、加快構建智慧監管新模式
(三十一)構建信用全周期閉環監管。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監管機制。推動各領域實施行業信用評價,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應用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依據企業信用等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不同等級企業抽查頻次。建立信用修復“一網通辦”機制。探索推進政府和平臺企業、征信機構合作監管模式。
(三十二)推行行業綜合監管。聚焦數字經濟等新經濟領域,探索建立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厘清監管事項,理順職能職責,建立行業綜合監管清單,明確綜合監管程序規則。強化監管全流程各環節銜接,做到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部門數據互通、銜接配套工作機制,全面推行跨部門聯合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三十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按照鼓勵創新原則,以容錯糾錯為導向,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簡約高效的包容審慎監管體系,分類量身定制事中事后監管規則和標準,統一行業執法標準和尺度。審慎行使自由裁量權,將市場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處罰免強制清單范圍擴展至各執法領域。實施對互聯網醫療的監管,提高糾紛處置能力。推動個人健康檔案在廣州市內各醫療機構間共享。
(三十四)加強社會共治監管。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推動形成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規范企業信息披露及企業年報公示制度,督促企業開展標準自我聲明和質量公開承諾。針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點行業,守住監管底線。建立“吹哨人”、內部人員依法舉報機制,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內部舉報人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
(三十五)提升智慧協同監管。建設智能化行業綜合監管平臺系統,打造“主動發現、智能預警、自動派單、管理閉環”的智慧監管模式,促進政府監管規范化、精準化、協同化。統一數據標準,率先探索將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雙公示”“行政執法兩平臺”“互聯網+監管”四大監管體系融合互通,建立“四管合一”綜合智慧監管平臺。在食品藥品、稅務、海關、城市管理等監管領域推廣應用“云監管”,減少實地監管次數。
各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由“一把手”親自抓,抓實抓好各項任務落地。各項改革任務牽頭部門要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制定本領域改革方案,明確配合部門責任分工、改革時序和節點安排。各配合部門要主動對接牽頭部門,切實履行職能職責,一體化協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任務。全市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提高改革政策的可及性,確保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切實享受改革紅利,加強營商環境改革督導,堅持以評促改,引導和督促各區各部門不斷深化營商環境改革。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