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辦〔2025〕10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劃(2023—2035年)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劃(2023—2035年)》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市林業園林局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6月30日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濕地資源現狀
第二節 濕地保護成效
第三節 問題分析
第四節 發展需求
第二章 規劃總則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規劃原則
第三節 規劃依據
第四節 規劃期限和范圍
第五節 規劃目標
第三章 總體布局
第一節 構建“三區六廊三核九芯”空間格局
第二節 強化“三區”安全屏障
第三節 加強“六廊”生態連通
第四節 突出“三核”示范引領
第五節 發揮“九芯”綜合效益
第四章 濕地資源管理
第一節 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
第二節 推進濕地分級管理
第三節 夯實濕地分類保護
第四節 完善濕地保護體系
第五節 開展濕地資源評價
第五章 濕地保護修復
第一節 重點落實北部山地河湖濕地保護修復
第二節 高質量提升中部城鎮平原濕地保護修復
第三節 全面實施南部濱海水網濕地保護修復
第四節 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
第六章 濕地合理利用
第一節 建設高質量小微濕地
第二節 打造濕地生態產業示范
第三節 探索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第四節 發揮濕地科普宣教優勢
第五節 做好濕地要素保障工作
第七章 重點工程
第一節 濕地資源管理重點工程
第二節 濕地保護修復重點工程
第三節 濕地合理利用重點工程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職責分工
第二節 組織實施
第三節 資金保障
第四節 隊伍建設
第五節 宣傳教育
前言
濕地是全球重要生態系統,被譽為“地球之腎”,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和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重要載體。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對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相關要求,銜接《全國濕地保護規劃(2022—2030年)》《廣東省濕地保護規劃(2023—2035年)》《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結合廣州市實際,編制《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立足廣州市濕地資源現狀,以“三區六廊三核九芯”濕地保護空間格局為基礎,以保護優先、系統治理、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為目標,以強化資源管理、夯實分級分類保護、完善保護體系、開展生態修復、推進濕地合理利用、提高科技支撐能力、提升保護管理水平為抓手,系統部署濕地保護工作,全面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穩定性,充分發揮濕地綜合效益,是廣州市推進和落實濕地保護工作的重要綱領和依據文件,將引領廣州市濕地保護事業高質量發展。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 濕地資源現狀
一、濕地類型和分布
濕地資源豐富多樣,內陸濕地多、濱海濕地少。全市濕地面積68331.48公頃(不含淺海水域),占廣州市國土面積比例為9.19%。其中,紅樹林地、沿海灘涂、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森林沼澤、沼澤地、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38365.55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56.15%;坑塘水面(不含養殖水面,下同)、溝渠等濕地面積29965.93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3.85%。
表1-1 廣州市濕地類型和面積
注:數據來源2022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淺海水域面積暫未統計。
濕地分布差異顯著,面積南北多中部少。北部增城、花都、從化、黃埔區濕地面積共28227.53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1.31%。南部番禺、南沙區濕地面積共31806.89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6.55%。中部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云區濕地面積共8297.06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12.14%。全市濕地分布呈現出“南北多中部少”的空間分布格局,其中南沙區濕地面積最大,總面積22076.16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32.31%;越秀區濕地面積最小,總面積159.03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0.23%。
河流濕地類型多,多條河流貫穿區域。河流水面面積最大,總面積30432.87公頃,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4.54%。珠江、流溪河、增江、東江北干流、白坭河等河流貫穿廣州市域,全市集雨面積在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有22條,河道1718條,總長5911.47千米,河道密度0.75千米/平方千米,大部分地表徑流通過虎門、蕉門、洪奇瀝三個出海口入伶仃洋出南海。
二、濕地植物資源
濕地植物共93科220屬485種,其中喬木23科33屬42種、灌木9科11屬15種、草本70科175屬423種、藤本4科5屬5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16種、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2種、極小種群植物3種。濕地紅樹植物14科19屬20種,其中真紅樹植物7科10屬11種、半紅樹植物8科9屬9種。
三、濕地動物資源
脊椎動物共42目126科404種,其中鳥類16目45科157種、魚類17目51科167種、哺乳類5目11科21種、爬行類2目11科29種、兩棲類2目8科30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40種、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41種,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205種。
第二節 濕地保護成效
一、濕地保護制度日趨完善
2018年7月1日,廣州市施行《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明確了濕地管理體制、分級認定與保護規劃、保護方式與保護措施、管理與監督、海珠濕地保護特別規定和法律責任等,為全國濕地保護立法工作作出了有益探索。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廣州市先后建立了濕地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了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完善了部門保護協作和信息通報機制,協調研究濕地保護重大事項,為濕地保護管理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濕地保護體系初步建立
廣州市建立了以濕地公園為主體,濕地保護小區、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多種形式的濕地保護體系。截至2022年底,全市建立濕地公園25個(其中20個濕地公園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濕地保護小區32個、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3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2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45個,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1處,認定省重要濕地3處,有效落實濕地分級分類保護管理制度。
三、濕地生態修復初顯成效
推進濕地公園、紅樹林等重點區域的生態修復,并在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等生態恢復實踐基礎上,探索形成了人工復合濕地、礦坑和濱海濕地的生態修復經驗。2020年以來,全市修復濕地面積2000余公頃,濕地生態修復成效顯著,有效提升了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和穩定性,為公眾休憩、科學研究和科普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生態空間和平臺。
四、濕地生物多樣性逐步增加
海珠濕地生物多樣性穩步增加,鳥類從建園初期72種累計增至190種,發現海珠斯螢葉甲、海珠琺軸甲等2個新物種,是我國首個入選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綠色名錄的國家濕地公園,榮獲第12屆迪拜國際可持續發展最佳范例獎城市更新和公共空間最佳范例第二名。南沙濕地累計監測到鳥類185種,包括白尾海雕、黑臉琵鷺、東方白鸛、黑鸛、白琵鷺、褐翅鴉鵑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每年吸引近10萬只候鳥棲息過冬,是粵港澳大灣區“候鳥天堂”。
五、濕地自然教育引領示范
濕地是開展自然教育的重要場域。依托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在世界濕地日、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生物多樣性保護日等關鍵節點,搭建“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的自然教育平臺,強化自然教育場地建設,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教活動。海珠濕地牽頭成立“中國國家濕地公園創先聯盟”,建立全國示范性自然教育學校,入選自然保護地類別首批國家林草科普基地,并帶動粵港澳自然教育聯盟等社會組織共同推動我市濕地自然教育大放異彩。
第三節 問題分析
一、濕地資源管理能力相對不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于2022年6月1日施行,對濕地資源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對照濕地保護新形勢以及國家和省濕地資源管理新要求,我市在落實濕地分級保護制度、完善濕地名錄管理、強化濕地資源監測等方面有待提高,需要進一步夯實濕地保護工作基礎,建立健全濕地保護和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二、濕地生態修復工作有待提升
近年來,由于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自然濕地空間被擠占,部分區域濕地呈現退化趨勢,濕地生態系統功能有所降低,尤其是坑塘水面、溝渠等與城鎮比鄰的濕地資源容易被侵占。北部區域農業面源污染影響濕地水質,低效森林質量影響水源涵養、水土保持。中部區域城市快速發展,破壞了部分河涌、坑塘、小微濕地水體的自然基底,影響了河道岸線的生態功能。南部區域高強度開發與濕地保護矛盾突出,影響了濕地水網的自然結構和連通,造成濕地生態空間破碎化和濕地生態功能退化。面對農業生產、水體污染、工程建設導致的濕地退化情況,需要加大濕地生態修復力度。此外,因對濕地認識不足,許多濕地修復趨于景觀化,忽略了濕地生態自然屬性。
三、濕地合理利用管控不完善
濕地保護重要性認識不足、保護管理工作推進不平衡,濕地保護與利用需求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過度旅游開發、農業面源污染、圍填海項目以及征占用濕地的國家重大項目均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濕地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功能,需加強對涉濕地項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審查,嚴防人為活動對濕地的不利影響,減緩人為因素導致的濕地退化。
四、濕地保護科技支撐力量薄弱
當前,我市濕地專業科研機構偏少,濕地保護基礎性研究較為薄弱,濕地生態修復、監測評估等技術缺少權威專家和支撐團隊,科技體系建設與濕地保護發展需求仍有較大差距。各區濕地保護管理部門普遍是多業務合署辦公,缺乏濕地專職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濕地保護和修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需要強勁有力的科技體系和專業人才支撐。
第四節 發展需求
一、國際履約和法律法規實施的需求
我國積極履行濕地公約宗旨和義務,制定了一系列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和行動計劃,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濕地保護方案和經驗,在彰顯大國擔當的同時對濕地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的施行,夯實了濕地保護管理的法律基礎,引領了濕地保護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明確了“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的濕地保護管理原則。制定本規劃是履行國際公約和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落地落實的具體體現。
二、強化濕地保護和管理的需求
濕地概念比較廣泛,濕地保護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各個層級。制定本規劃,有利于系統推進濕地保護和監督管理,推動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健全濕地分級管理和資源監測評價,形成跨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全面提升我市濕地保護管理水平。
三、發揮濕地綜合效益的需求
濕地作為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自然資源,是野生動植物生存繁衍的棲息地,是寶貴的“物種基因庫”,具有巨大的環境調節功能和生態效益。制定本規劃,通過開展濕地科研、科普、自然教育、生態產品價值評估、合理利用,深入挖掘濕地自然、生態、科學、產業價值,不斷優化濕地自然資源要素,強化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發揮濕地在物質生產、調節服務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綜合效益。
四、拓展嶺南魅力空間發展的需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高質量發展必須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當前,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關鍵期。濕地保護作為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需要增加高質量濕地生態環境和生態產品。制定本規劃,依托廣州市依山、傍水、沿江、濱海的自然風貌生態空間格局,強化云山、珠水、花城整體意象,提升濕地生態質量、優化濕地景觀、挖掘嶺南水鄉濕地文化,堅定不移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第二章 規劃總則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依托廣州市“山、水、林、田、湖、海”的自然資源稟賦,以保護優先、系統治理、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為目標,以管控濕地面積總量、落實濕地分級管理、完善濕地保護體系為抓手,以濕地保護利用、生態修復、保護能力提升為路徑,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穩定性,發揮濕地綜合效益,增強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核心引擎功能,推動廣州全球自然城市計劃“燈塔城市”建設,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廣州樣板,為實現全球濕地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作出引領示范。
第二節 規劃原則
一、保護優先,嚴格管理
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目標,完善濕地分級分類保護制度,明確濕地保護責任,嚴格濕地用途監管,有效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和功能。加強重點物種、生物多樣性、紅樹林的保護,推進系統性修復,減輕人為干擾,維護生態系統整體性,為綠美廣州高質量發展提供生態基底。
二、系統治理,科學修復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把握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高質量實施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遵循“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原則,科學修復退化濕地,增強濕地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以高品質濕地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推動綠美廣州生態建設。
三、合理利用,示范引領
保障濕地生態功能和永續利用,開展符合濕地保護要求的生態旅游、生態農業和科普教育等活動。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合理利用濕地,將濕地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發揮濕地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四、共建共享,和諧惠民
明確管理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濕地保護管理共享機制,合力推動濕地保護修復。樹立濕地保護意識,推動多方參與、社會共建、全民共享。堅持濕地保護修復與合理利用相結合、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相結合,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濕地生態環境和多樣化濕地生態產品的需要,將濕地生態環境轉化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第三節 規劃依據
《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二、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廣東省濕地保護條例》
《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
三、政策文件
《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
《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
《濕地保護管理規定》
《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武漢宣言》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確定全口徑濕地范圍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1961號)
《中國濕地資源廣東卷》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廣東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廣東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廣東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省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布管理辦法》
《廣州統計年鑒2022》
《2022年廣州市水資源公報》
《國家濕地公園建設規范》(LY/T 1755—2008)
《濕地分類》(GB/T 24708—2009)
《紅樹林生態保護修復技術規程》(GB/T 44592—2024)
《廣東省紅樹林生態修復技術指南》
《小微濕地保護與管理規范》(GB/T 42481—2023)
《全國濕地保護規劃(2022—2030年)》
《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
《廣東省濕地保護規劃(2023—2035年)》
《廣東省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規劃》
《廣東萬里碧道總體規劃(2020—2035年)》
《廣東省林業保護發展“十四五”規劃》
《廣東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廣東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廣東省自然教育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廣州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發展“十四五”規劃(修訂)》
《廣州市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廣州市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
《廣州市河涌水系規劃(2017—2035年)》
《廣州市自然保護地規劃(2023—2035年)》
第四節 規劃期限和范圍
本規劃期限為2023—2035年,規劃基期為2022年,規劃元年為2023年,規劃范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確定的廣州市全域濕地范圍。
第五節 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立足廣州市濕地資源空間分布和保護現狀,以穩定濕地面積、優化濕地生態空間、提升濕地生態功能為總要求,將廣州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濕地保護與利用高質量發展的示范濕地城市。
二、階段目標
近期目標(2023—2025年)。構建“三區六廊三核九芯”濕地保護空間格局,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完善濕地保護體系,開展濕地生態修復,構建濕地監測網絡,夯實濕地科技支撐,增強濕地保護意識。到2025年,省級以上重要濕地不少于5處、紅樹林面積不少于322公頃、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少于9%,濕地總面積依據國土年度變更調查確定,重要河湖自然岸線保有率依據上級下達任務確定。
中遠期目標(2026—2035年)。優化濕地保護空間格局,構建科學規范的濕地保護體系,完善濕地科技支撐,全面推廣和應用智慧濕地,充分發揮濕地生態功能,打造獨具廣州特色的示范濕地城市。到2035年,省級以上重要濕地不少于8處,濕地總面積依據國土年度變更調查確定,紅樹林面積、重要河湖自然岸線保有率、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依據上級下達任務確定。
表2-1 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劃指標表
注:1. 指標1:根據2022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和自然資源部全口徑濕地范圍統計口徑,我市2022年濕地總面積68331.48公頃(不含淺海水域)。2025年和2035年濕地總面積將依據國土年度變更調查確定。
2. 指標2:根據《廣東省濕地保護規劃(2023—2025年)》省重要濕地建設任務分解表,到2025年我市重要濕地數量不少于3處,結合我市實際,確定2025年和2035年省級以上重要濕地(處)指標。
3. 指標3:根據2022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我市紅樹林面積278.98公頃。2025年紅樹林面積(公頃)指標基于現狀面積278.98公頃和《廣東省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規劃》下達廣州市到2025年紅樹林營造面積43公頃相加計算取整所得,2035年紅樹林面積(公頃)指標將依據上級下達任務確定。
4. 指標4:2025年和2035年重要河湖自然岸線保有率(%)指標來源于《廣州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
5. 指標5:2025年和2035年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指標來源于《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預下達2025年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的通知》(粵自然資海經〔2023〕2553號)。
第一節 構建“三區六廊三核九芯”空間格局
銜接《廣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錨固“九片六核多廊”多樣化生態格局,依托廣州市自然資源稟賦,立足濕地空間分布、保護現狀和保護需求,構建“三區六廊三核九芯”的濕地保護空間格局。
“三區”指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涵養區、中部城鎮平原濕地品質提升區、南部濱海水網濕地功能優化區,“六廊”指珠江前后航道濕地廊道、沙灣水道濕地廊道、橫瀝—鳧洲水道濕地廊道、流溪河—珠江西航道—洪奇瀝水道濕地廊道、蕉門水道濕地廊道、增江河北段—東江—獅子洋濕地廊道,“三核”指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保護核,“九芯”指麓湖—東濠涌濕地、大沙河濕地、白云湖濕地、荔湖濕地、海鷗島紅樹林濕地、天河濕地(公園)、埔心濕地、蕉門河濕地、風云嶺濕地九處重點保護濕地。圍繞“三區六廊三核九芯”的濕地保護空間格局,針對不同區域存在的問題和功能定位,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開展濕地保護管理、生態修復、合理利用、生態功能提升等規劃。
第二節 強化“三區”安全屏障
一、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涵養區
本區包括花都、從化、增城區以及白云區北二環高速以北、黃埔區北部等區域,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3.30%,主要包括流溪河、增江、白坭河、百花林水庫、花都湖,主要濕地類型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是廣州的生態屏障,發揮水源涵養、徑流調節、水質凈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功能。規劃方向為保護水域生態環境,提升水源涵養區森林質量,修復河流湖泊及水域岸線,持續加強面源污染治理,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實施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提升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水源涵養功能。
二、中部城鎮平原濕地品質提升區
本區包括越秀、荔灣、海珠、天河區以及白云、黃埔區部分區域,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10.15%,主要濕地類型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是城鎮化程度較高的區域,承擔提供高品質生態空間、雨洪調蓄、凈化水體污染的重要作用。規劃方向為維護城市水廊道的連續性和自然形態,保護水系自然生態駁岸,保證排洪通道暢通,降低洪澇災害風險,同時結合珠江黃金岸線景觀升級,逐步實施前航道河涌再生水利用、重要地區歷史河涌揭蓋復涌,適度恢復河道生態功能,并結合碧帶、碧道、海綿城市建設,提高城市水面率,打造城市水網藍帶。
三、南部濱海水網濕地功能優化區
本區包括番禺區和南沙區,占全市濕地總面積比例為46.55%,主要濕地類型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紅樹林地,是區域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發揮水資源調節、防止海水入侵、保護海岸和紅樹林的作用,為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徙提供越冬停歇、覓食繁衍場所。規劃方向為保護主干河道、水系廊道自然形態,保證水系廊道的連通性,實施河網連通工程,強化嶺南水系水脈相通特征,加強濱海濕地、灘涂基質、灘涂岸線的保護與修復,擴大紅樹林濕地面積,推進生態修復,增強區域生態韌性。
第三節 加強“六廊”生態連通
一、珠江前后航道濕地廊道
本廊道位于海珠區南北兩端,主要以珠江前后航道為骨架,連接周邊河涌水系及湖泊,是城市防洪排澇主要防范區,是打造世界一流濱江活力區的重點建設區域,發揮城市防洪排澇、緩解城市熱島效應、城市通風廊道等作用。規劃方向為強化自然濕地保護,加強生態修復和水鳥棲息地營建,做好水環境治理、小微濕地建設、自然科普教育,提升濕地生態景觀,凸顯其維護生物多樣性、提升城市群品質等重要功能,發揮濕地生態建設引領示范作用。
二、沙灣水道濕地廊道
本廊道位于番禺區和南沙區之間,是連通獅子洋和西江東西向水道、南部城區重要飲用水水源地。本廊道串聯沙灣古鎮、寶墨園等沿線歷史文化資源,具有傳承濕地文化,發揮水源涵養、水資源供給、水系連通等作用。規劃方向為連通周邊水網水系,修復水域岸線和灘涂生境,改善水環境質量,維持其重要飲用水水源地的生態功能;挖掘濕地文化價值,提高濕地文化內涵,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滿足社會公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
三、橫瀝—鳧洲水道濕地廊道
本廊道位于南沙區,是都市生態碧帶和碧道的重要載體,為鳥類、魚類等濕地生物提供覓食場所、生存繁衍空間和遷移通道,發揮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海岸線等作用。規劃方向為全面保護和修復現有紅樹林,加強濱海濕地生態修復,營造水鳥棲息生境,提高區域生物多樣性。
四、流溪河—珠江西航道—洪奇瀝水道濕地廊道
本廊道以北部流溪河、中部珠江西航道、南部洪奇瀝水道為主要骨架,是廣州市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航運通道、生物多樣性保育區以及最長的濕地廊道。本廊道串聯北中南不同濕地保護區,濕地類型豐富多樣,發揮水資源供給、水源涵養、休閑旅游、科普宣教、生物多樣性保護等作用。規劃方向為利用自然水系形態,保護水脈、農田、湖塘等嶺南傳統水鄉景觀,營造“一灣一景”的生態游憩帶,清除河流沿岸外來入侵物種,分段修復島鏈生境和水岸生境,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河道兩側污染物排放,推進水環境治理,提升河流水質和景觀功能,全面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河流治理與生態游憩融合。
五、蕉門水道濕地廊道
本廊道位于南沙區,是珠江入海水道之一,發揮串聯周邊水系河網、促進濕地水文連通等作用。規劃方向為提升濕地等各類藍綠空間休閑服務功能,強化紅樹林生態修復,提升蕉門水道生態功能。
六、增江河北段—東江—獅子洋濕地廊道
本廊道位于廣州市東部區域,連接增城、黃埔、番禺、南沙區等多處河流水系,是重要的航運通道和候鳥棲息遷徙廊道,發揮水源涵養、調節徑流、維護生物多樣性、排洪納潮、航運運輸等作用。規劃方向為串聯增江和東江區域沿岸天然林帶、生態田園風光、古村落景點等元素,打造“一江兩岸”全域旅游,推進增江鶴之洲、鄭田村河濱帶保護與修復,開展重要水生生物棲息地與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獅子洋水道及虎門水道紅樹林和候鳥棲息生境修復,加大濱海濕地保護修復力度,強化區域濕地保護管理。
第四節 突出“三核”示范引領
一、海珠濕地保護核
海珠濕地地處海珠區東南隅,區域內河網縱橫交錯、濕地資源豐富。海珠濕地屬于珠江三角洲河涌濕地、城市內湖濕地與半自然果林鑲嵌交混的復合濕地生態系統,是廣州市整體空間格局與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調節城市氣候、凈化空氣、調控水體、改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被譽為“廣州綠心”。
規劃方向為以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為契機,在系統保護城市內湖、河涌水網復合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基礎上,重點加強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和水資源安全,以國際化的高標準、高起點、高水平,打造集“都市濕地、旅游景觀、園林文化、歷史名村、觀光休閑、科普教育”六大功能為一體的國家濕地公園,創建“國際重要濕地”典范,樹立“全球城央濕地”標桿,打造“世界智慧濕地”旗艦,構筑“全民共享濕地”樣板,為社會公眾創造優美宜居的人居環境空間,為粵港澳大灣區的示范建設提供生態安全保障,為實現全球濕地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作出引領示范。
二、花都湖濕地保護核
花都湖濕地位于花都區,是由湖、河、涌、塘與綠地交錯構成的復合濕地生態系統。花都區通過拆礦建綠,將原水泥廠采石坑修復改造為國家濕地公園。花都湖濕地在提升水體自凈能力、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安全以及改善居民生活環境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成為花都區的“空氣調節器”和都市綠色空間。
規劃方向為通過全面保護花都湖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科學修復水域岸線和局部受損的濕地生態系統,營造鳥類等動物生境。依托良好的生態環境提升濕地功能,建立完備的科普宣教體系和休閑服務設施,強化科研監測水平,合理利用濕地生態景觀,展示濕地生物多樣性、景觀多樣性和地方文化,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濕地休閑游憩和科普宣教示范地。
三、南沙濕地保護核
南沙濕地位于南沙區珠江入海口西岸,是保存較為完整、保護較為有力、生態環境良好的濱海濕地,是候鳥的重要遷徙路線之一,發揮蓄洪防旱、保持水土、涵養水源、調節氣候、維護生物多樣性等作用,對筑牢南部生態屏障、夯實生態基底有著重要意義。南沙濕地是廣州市面積最大的濱海紅樹林濕地,是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路徑(伶仃洋、珠江口)的重要支點,與香港米浦濕地、珠海淇澳—擔桿島、深圳福田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共同構成中國沿海候鳥遷徙通道上最重要的“中轉站”。
規劃方向為通過實施紅樹林營造和修復,擴大紅樹林面積,優化紅樹林群落結構,增加紅樹林生態系統層次感,并借助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打造“南沙智慧濕地”管理平臺,解鎖濕地生態科研監測新技術,全面展示濱海紅樹林濕地風貌,創建全國“生態濕地”“智慧濕地”,打造國家級紅樹林保護和修復示范樣板。
四、“三核”保護發展指引
優化保護范圍,保障濕地完整性。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并推動成果落地落實,優化保護范圍。彌合小型地理天窗,緩解破碎化現象,增加濕地保護核的連續性、系統性和完整性。
完善功能分區,強化濕地合理利用。結合濕地公園定位,完善功能分區,強化濕地生態服務功能,深度發掘休閑游憩、科普宣教內涵,多維度拓展延伸“濕地公園+”,統籌濕地保護和利用。
擦亮城市濕地品牌,凸顯濕地生態價值。提升濕地公園科普宣教和科研監測能力,發揮濕地生態系統價值,探索多層次、多維度、全方位的濕地保護管理模式,打造具有嶺南文化特色的全國城市濕地標桿。
第五節 發揮“九芯”綜合效益
“九芯”指麓湖—東濠涌濕地、大沙河濕地、白云湖濕地、荔湖濕地、海鷗島紅樹林濕地、天河濕地(公園)、埔心濕地、蕉門河濕地、風云嶺濕地等九處重點保護濕地。“九芯”發揮調節氣候、雨洪調蓄和提供休閑景觀等作用,是濕地保護的重要節點。規劃方向為科學運用水文特性和水動力設施,加強水系保護和管理,恢復水系自然性和連通性,實施小微濕地和人工濕地建設,增建綠色雨水基礎設施和中水回收系統,提升城市濕地海綿功能,挖掘濕地生態文化,提高社會公眾濕地保護意識,將濕地保護和濕地碳匯、濕地文旅、濕地經濟融合發展,打造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示范。
第四章 濕地資源管理
第一節 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
將濕地總面積納入各區、各相關部門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加強征占用濕地管理,嚴格控制占用重要濕地,確保濕地總面積管控取得實效。
表4-1 廣州市各區濕地面積現狀
注:1. 各區濕地面積現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和自然資源部全口徑濕地范圍統計(不含淺海水域),數據來源于2022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
2.國家和省尚未明確濕地面積總量管控范圍和目標數值,且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資源因城市發展建設變化較大,各區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目標將依據上級下達目標任務確定。
一、越秀區濕地面積
越秀區分布有麓湖、東濠涌和部分珠江水面。全區濕地面積159.03公頃,以河流水面為主,其余為內陸灘涂和水庫水面。
表4-2 越秀區濕地面積現狀
二、海珠區濕地面積
海珠區分布有海珠濕地以及石榴崗河、黃埔涌、赤沙涌、海珠涌、北濠涌、土華涌等62條主要河涌。全區濕地面積1457.29公頃,以河流水面為主。其中,河流水面1326.25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131.04公頃。
表4-3 海珠區濕地面積現狀
三、荔灣區濕地面積
荔灣區北片區域河流以珠江為主干、河涌由東向西流入增埗河和珠江西航道,南片區域河涌較多。全區濕地面積631.97公頃,以河流水面為主。其中,河流水面614.85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17.12公頃。
表4-4 荔灣區濕地面積現狀
四、天河區濕地面積
天河區分布有沙河涌、獵德涌、員村涌、潭村涌、程界涌、棠下涌、車陂涌、深涌等大小河涌40條以及龍洞水庫、新塘水庫、天河公園中心湖等。全區濕地面積407.55公頃,以河流水面、坑塘水面為主。其中,河流水面、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317.58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89.97公頃。
表4-5 天河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1 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五、白云區濕地面積
白云區分布有流溪河、白坭河、珠江西航道等主要河流以及白云湖、和龍水庫等湖泊和水庫。全區濕地面積5641.22公頃,以坑塘水面、河流水面為主。其中,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2169.28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3471.94公頃。
表4-6 白云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2 白云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六、黃埔區濕地面積
黃埔區分布有南崗河、烏涌河等河流以及鳳凰湖、金坑水庫、木強水庫等湖泊和水庫。全區濕地面積3163.77公頃,以河流水面、坑塘水面為主。其中,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森林沼澤、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2237.32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926.45公頃。
表4-7 黃埔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3 黃埔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七、花都區濕地面積
花都區分布有花都湖濕地以及九灣潭水庫、獅洞水庫、伯公坳水庫、新莊水庫等水庫。全區濕地面積9206.99公頃,以坑塘水面、水庫水面為主。其中,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沼澤地、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2513.20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為6693.79公頃。
表4-8 花都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4 花都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八、番禺區濕地面積
番禺區分布有蕉門、洪奇瀝水道以及5個水庫、11個山塘。全區濕地面積9730.73公頃,以河流水面、坑塘水面為主。其中,紅樹林地、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為6728.25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3002.48公頃。
表4-9 番禺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5 番禺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九、南沙區濕地面積
南沙區分布有南沙濕地以及鳳凰湖、白水湖、虎門水道、蕉門水道、騮崗水道、上橫瀝水道、下橫瀝水道等。全區濕地面積22076.16公頃,以河流水面、坑塘水面為主。其中,紅樹林地、沿海灘涂、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為12641.30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9434.86公頃。
表4-10 南沙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6 南沙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從化區分布有流溪河以及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天湖水庫等。全區濕地面積6846.91公頃,以水庫水面、河流水面為主。其中,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為4595.46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2251.45公頃。
表4-11 從化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7 從化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十一、增城區濕地面積
增城區分布有增江以及荔湖、增塘水庫、百花林水庫、萬田水庫等湖泊和水庫。全區濕地面積9009.86公頃,以河流水面、坑塘水面為主。其中,內陸灘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沼澤地、水庫水面等濕地面積為5063.03公頃,坑塘水面、溝渠等濕地面積3946.83公頃。
表4-12 增城區濕地面積現狀
圖4-8 增城區濕地資源分布現狀
第二節 推進濕地分級管理
一、推進重要濕地建設
明確國家重要濕地和省重要濕地邊界,完善重要濕地保護標識,依法將重要濕地劃入生態保護紅線。推進廣東廣州海鷗島紅樹林濕地、廣東廣州荔湖濕地申報省重要濕地,推動廣東廣州南沙濱海省重要濕地、廣東廣州花都湖省重要濕地申報國家重要濕地,依法將廣東海珠國際重要濕地列入國家重要濕地名錄。到2025年,增加2處省重要濕地。到2035年,增加2處國家重要濕地。
表4-13 國家和省重要濕地保護規劃
二、加強一般濕地管理
按照省制定的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并結合我市濕地資源調查情況,分批發布一般濕地名錄,建立濕地名錄管理數據庫,落實一般濕地名錄管理。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一般濕地認定為市重要濕地,培育重要濕地后備資源,加強濕地保護力度。到2025年,發布一批一般濕地名錄,認定市重要濕地不少于5處,培育6個市重要濕地后備資源。到2035年,認定市重要濕地不少于11處。
表4-14 市重要濕地保護規劃
第三節 夯實濕地分類保護
一、河流和湖泊濕地保護
以流域為體系,以河涌為單元,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空間管控,拓展行洪、排澇和調蓄空間,提升調蓄緩沖能力。保護流溪河、增江、東江干流,并結合中部城鎮平原濕地區、南部濱海水網濕地功能優化區開展河涌整治,促進河湖自然生態和水陸交錯帶生態系統恢復。保護全市1718條河流(涌)和368個水庫,強化三大流域綜合治理,保障水安全,恢復水生態。
二、濱海濕地保護
加強番禺區和南沙區沿海灘涂、河口、淺海、紅樹林等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涉濱海濕地建設項目審查,加強紅樹林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科學營造紅樹林,強化濱海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三、城市濕地保護
加強海珠濕地等“三核”和麓湖—東濠涌濕地等“九芯”保護管理,統籌考慮地形、地貌、土壤、水、動植物等濕地要素,系統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作,開展水體治理,恢復水系自然性和連通性,增強水體自凈能力,豐富水系岸邊植被,營造鳥類等動物棲息生境,增加城市生物多樣性,提升城市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景觀品質,發揮城市濕地雨洪調蓄、凈化水質、休閑游憩、科普教育等功能。
第四節 完善濕地保護體系
一、濕地公園
結合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部署,全面加強濕地公園保護管理工作,推動落實廣東海珠國家濕地公園、廣東花都湖國家濕地公園、廣州南沙濕地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白云白海面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白云白云湖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黃埔鳳凰湖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黃埔埔心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番禺貝崗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番禺赤坎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番禺海鷗島紅樹林地方級濕地公園、廣州增城湖心島地方級濕地公園等11個納入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的濕地公園邊界矢量化和勘界立標工作,完善濕地公園基礎設施和科普宣教設施,加強濕地公園植物、景觀、設備設施精細化管理,提高濕地公園管理水平,提升濕地公園生物多樣性,打造一批嶺南水鄉特色鮮明、生態旅游服務優質、自然教育產品高質的濕地公園。同時,鼓勵基礎條件較好、管理措施得當的濕地公園開展“濕地公園+”建設,充分發揮濕地公園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到2025年,提升“濕地公園+”3個。到2035年,新建濕地公園4個,全市濕地公園數量不少于26個。
表4-15 濕地公園保護規劃
注:1. 本表中納入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的濕地公園名稱以整合優化后國家命名規則為準,最終面積以整合優化后勘界立標面積為準。
2. 本表中新建濕地公園的面積以最終批復文件為準。
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加強從化區流溪河光倒刺鲃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增城區增江光倒刺鲃大刺鰍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環境質量管理,定期開展水環境質量監測評估,提高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效果,強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監管,特別保護期內不得從事捕撈、爆破作業以及其他可能對保護區內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活動。
三、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
加大廣州從化唐魚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廣州花都芙蓉嶂白沙田桃花水母及其生態地方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力度,逐步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重點保護水生生物棲息地,定期開展自然保護區資源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區科普宣教活動,促進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
四、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加強百花林水庫、增塘水庫、羊石水庫、和龍水庫、芙蓉嶂水庫、聯安水庫、白洞水庫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重點保護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大封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濕地資源,推進流溪河、東江北干流沿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源頭和上游高質量水源林建設,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捕魚、爆破等行為,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風險防控。到2025年,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數量不少于45個,培育九灣潭水庫、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增江畫廊(正果)段、百花林水庫、增塘水庫為市重要濕地后備資源。到2035年,將九灣潭水庫、流溪河水庫、黃龍帶水庫、增江畫廊(正果)段、百花林水庫、增塘水庫等6處濕地認定為市重要濕地。
完善白云區鐘落潭茅崗村大艇濕地保護小區等32個濕地保護小區保護方案,配置管護設備、科普宣教設施以及必要的基礎設施,提高濕地保護小區管理水平,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和恢復。
第五節 開展濕地資源評價
一、實施濕地資源調查評價
開展濕地資源調查評價,夯實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基礎。根據國家和省濕地資源調查評價制度,摸清全市濕地類型、分布、面積、保護利用情況,重點調查紅樹林分布現狀及威脅因素,建立紅樹林資源數據庫,掌握紅樹林資源變化情況。建立濕地資源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濕地資源綜合分析和系統評價,為科學決策和嚴格管理提供支撐。發揮濕地資源調查評價在溝通協調和服務決策方面的作用,實現部門協同、信息共享,統籌推進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二、加強濕地資源動態監測
根據國家和省濕地資源監測要求,對全市濕地資源開展動態監測,重點監測紅樹林、重要濕地資源變化情況。依托廣州市科研院所資源和力量,完善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監測網絡,開展重要濕地生態監測,新(擴)建8處濕地生態監測站點,提升濕地監測能力,為濕地保護高質量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三、推進濕地資源信息化建設
建立濕地資源信息數據庫,并定期更新濕地資源變化和監測信息,實現濕地資源動態管理和預警。在海珠濕地探索智慧濕地建設,綜合運用3S(遙感、全球定位系統和地理信息系統)、大數據、云平臺、“互聯網+”、物聯網等科技手段以及數據挖掘、融合、協同和同化等關鍵技術,開發建設智慧濕地綜合信息平臺,實現濕地資源科學、精準、動態管理。
第五章 濕地保護修復
第一節 重點落實北部山地河湖濕地保護修復
一、水源涵養林功能提升
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涵養區以水源涵養、水土流失治理及山洪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保護山區河流、水庫和坑塘等濕地資源,完善自然雨洪調蓄系統。在流溪河上游段、增江上下游段探索開展小流域治理,提升區域水土保持能力和山洪災害防治能力。分類、分期、分批改造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水源涵養區內桉樹林、殘次林,優化樹種組成和林分結構,促進地帶性森林群落恢復,提高水源涵養、水土保持、水質凈化、生物多樣性等生態功能。
二、水域岸線生態修復
結合碧帶、碧道、綠道建設,實施流溪河生態岸線修復,恢復流溪河115千米自然型生態岸線,強化流溪河兩岸自然景觀和游憩系統建設,提升流溪河濱水空間質量。推進增江和東江北干流河濱帶保護和修復建設,加快雅瑤河、派潭河、西福河、百花涌、石馬龍水庫等河涌和水庫碧道建設,提升水生態功能。
三、河流水庫水質提升
開展河流、水庫生態修復,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周邊水系整治,完善污水收集和中水回收系統,防止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質污染。以東江、西江、北江和流溪河等常規水源工程以及牛路水庫、南大水庫、百花林水庫、芙蓉嶂水庫、劉屋洲水源泵站等應急備用水源工程為重點,新建、擴建牛路、沙逕、南大等水庫,實施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提高流溪河石角段、北興段、李溪段等3個河段以及和龍水庫、芙蓉嶂水庫、三坑水庫、流溪河水庫等4個水庫水質,確保其不低于地表水環境質量III類標準。
第二節 高質量提升中部城鎮平原濕地保護修復
一、河涌生態功能修復
中部地區是廣州市城鎮化程度最高的區域,存在污染源匯入導致水質降低、河湖生態功能減弱風險。以珠江和河涌為主體,恢復河道自然生態系統,提高鄉土植物推廣應用,兼顧濕地景觀和游憩功能,打造珠江黃金岸線。實施珠江前后航道河涌修復,科學利用水動力設施補充河涌水位,保障河涌自然水位運行。推進南崗河、烏涌、天窿河、廟頭涌、珠江涌、黃埔涌、海珠湖、官洲沙涌、深涌、橫支涌、官西涌、車陂涌、沙河涌等河涌生態修復,高質量提升中部濕地生態功能。
二、河流湖泊雨洪調蓄
保護水系自然生態駁岸,保證排洪通道暢通,保留雨洪調蓄空間,維護城市水廊道的連續性與自然形態,降低洪澇災害風險。實施河涌、溝渠等水系疏浚,發揮麓湖、流花湖、荔灣湖、東山湖、海珠湖、白云湖等雨洪調蓄、景觀美化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作用。
三、城市濕地景觀提升
加強海珠濕地等城市綠核保護,提升濕地生物多樣性,維護濕地生態系統安全。恢復麓湖、流花湖、東山湖、荔灣湖及周邊河涌的自然基底,開展水系連通和水岸生態修復,打造環湖小微濕地示范帶。持續推進中部城鎮平原濕地碧帶、碧道和小微濕地建設,提升濕地景觀生態質量,提高濕地生態韌性,打造高品質城市水網藍帶。
第三節 全面實施南部濱海水網濕地保護修復
一、河流水網生態保護
南部濱海水網濕地位于咸淡水交界處,北部以農田為主、南部多為圍墾地,區域內水網密布、海島眾多,水鄉文化沉積深厚。保護河湖水系等自然生態本底,充分發揮濕地“蓄、滯、凈、用、排”功能,提高徑流雨水控制率,最大限度實現雨水蓄滯和利用。加強沙灣水道、蕉門水道、橫瀝—鳧洲水道等濕地廊道以及市橋水道、珠江入海口水系連通,強化嶺南水脈相通特征。
二、灘涂岸線保護修復
沿海灘涂濕地是寶貴的濱海資源和重要的排洪納潮通道,為海洋生物提供了良好的棲息地和繁殖場所,是候鳥重要的越冬地和遷徙驛站。采用生態護岸理念,因地制宜實施植物護岸工程技術,構建河岸植被緩沖帶,加固和穩定岸坡,控制水土流失。加強濕地生態修復,對堤岸采用毛石、木樁等自然材料固坡,并搭配種植水生植物,形成濱海濕地景觀。加強沿海灘涂監測和保護,避免濕地生態系統受到污染和破壞。
三、紅樹林保護修復
根據紅樹林資源現狀,完善紅樹林自然保護地建設,劃建紅樹林重要濕地,加強鄉土紅樹林保護,全面保護現有紅樹林。開展紅樹林調查監測和評估,加強紅樹林分布區域海岸線管理和保護,摸清紅樹林周邊威脅因素,嚴控生活污水、工業廢水排放,減少周邊環境對紅樹林生長威脅,禁止向紅樹林濕地引進或放生外來物種。嚴格紅樹林生態空間和用途管制,嚴控紅樹林內人為活動和工程建設,強化涉紅樹林建設項目審查,引導建設項目避讓紅樹林,禁止擅自占用紅樹林地。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重點關注紅樹林圖斑變化情況,及時發現和預警違法行為。
結合當前紅樹林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現有紅樹林開展生態修復,到2025年營造紅樹林不少于43公頃、修復現有紅樹林不少于160公頃。紅樹林生態修復要充分考慮其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地理空間的連通性,有效解決紅樹林群落生境破壞、有害生物危害、海漂垃圾堆積等威脅因素以及外來紅樹植物占比高等現狀。重點開展無瓣海桑等外來紅樹植物林分改造、擴大本土紅樹植物繁育和種植、加強薇甘菊等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清理紅樹林漂浮垃圾、加強退化紅樹林生態修復等工作,逐步恢復鄉土紅樹植物群落,并打造物種豐富度高、層次感強的紅樹林生態系統,建設1個綜合示范性紅樹林濕地公園。
第四節 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恢復
一、濕地野生植物保護與生境恢復
全面加強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極小種群物種、特有物種及其生境開展調查評估,并將其重要的自然分布區域納入自然保護地或濕地保護體系管理。加強水松、穗花杉、飛瀑草、龍舌草、八角蓮、水蕨等國家重點保護濕地植物的保護和繁育研究,逐步擴大其種群數量。掌握野生植物生長特性和環境需求,優先開展野生植物生長區域濕地修復和生境恢復,為野生植物生長營造優良生境。
二、濕地野生動物保護與生境恢復
落實“三線一單”環境管控單元要求,加強河流濕地、沿海灘涂、城市濕地野生動物生境保護。加強內陸灘涂、沿海灘涂、自然岸線保護管理,科學保護野生動物棲息生境。加強江心島、濕地公園、森林公園、水庫等鳥類集中分布區域生境保護,科學開展鳥類棲息生境改造,為鳥類棲息、繁衍、覓食提供良好生態環境。劃定11條水鳥生態廊道和17處生態節點,并在水鳥生態廊道和生態節點建立14個監測樣區。落實河流、湖泊、近海禁漁期、禁漁區制度,保護重要經濟魚類的產卵場、孵育場,促進水生生物資源的休養生息。加強從化唐魚、花都桃花水母等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保護,恢復重要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增加濕地生物多樣性。
三、外來入侵物種監測與防控
提升河口、海灣外來入侵物種監測力度,建立濕地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及風險管控機制,加強互花米草、薇甘菊等外來入侵植物以及鱷雀鱔、豹紋翼甲鯰、齊氏羅非魚、淡水白鯧、食蚊魚、埃及塘鲺、泰國鯪魚、大鱷龜、巴西龜、美洲牛蛙等外來入侵動物監測和防控。
第一節 建設高質量小微濕地
以“生態優先,科學規劃”為原則,編制小微濕地建設指引,推動小微濕地聯合管護、監管執法。探索“小微濕地+”保護利用模式,針對生態保育主導型、水質凈化主導型、生境恢復主導型、景觀營造主導型、文化展示主導型、調蓄調節主導型、生物資源利用主導型、水資源保護利用主導型、多功能復合型等9種建設和恢復類型,因地制宜開展地形處理、水域和生態岸線修復、植物配置、生境營造、生物多樣性監測和宣教設施建設,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小微濕地,實現小微濕地自然保育、生態修復、生態文旅、休閑游憩融合發展。
結合“美麗鄉村”“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開展鄉村小型庫、塘、溝、渠濕地修復,推動海珠、番禺、白云區等城中村水體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推廣小微濕地生態修復示范,開展“小微濕地+生態修復、景觀提升、社區休閑、鄉村振興、美麗鄉村”試點建設,將小微濕地和生態韌性提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并在黃埔區探索濕地全域治理工作,從濕地全區域保護修復、濕地全要素保護修復和濕地跨領域協同發展三個維度推進濕地綜合治理,為濕地高質量發展開辟新路徑。
加強城市綠化建設與濕地保護建設有機融合,將小微濕地的理念應用到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和海綿城市建設中,打造近自然、物種多樣性豐富、維護成本低、顯示度更高、感知度更強的城市小微濕地。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原有濕地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并在居民社區、城市綠地、城市公園內構建海綿體系、雨水花園、1平方米濕地等示范。重點打造白云山蒲谷—麓湖—東濠涌和大金鐘水庫—白云新城—市兒童公園—增埗河環白云山東西兩側小微濕地示范帶,助力廣州城園融合建設,提升廣州城市生態韌性,建設宜居濕地城市。到2025年,建成小微濕地15處。到2035年,建成小微濕地不少于20處。
第二節 打造濕地生態產業示范
高質量推動濕地農業發展。根據生態保護紅線要求,在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區科學劃定禁止、限制、適宜種植或養殖區,合理利用濕地資源開展農業生產,加大發展濕地生態種植和養殖力度,開發高價值的濕地農作物和水產,建設具有嶺南水鄉特色的濕地生態農業示范區,打造濕地—農業—文化示范。到2025年,建設濕地生態經濟示范區1處,規劃建設面積約106公頃。到2035年,建設濕地生態農業示范點10處、數字漁場示范區5處。
探索濕地和生態旅游融合發展。依托河流、湖泊、水庫、濱海、人工濕地資源,構建北部山地河湖濕地生態游憩組團+中部城鎮平原濕地親水網絡+南部濱海水網濕地觀光帶的濕地生態旅游格局,統籌濕地周邊綠道、碧道、古驛道、游步道,打造“多道融合”的慢行系統,提升濕地生態服務功能,挖掘濕地水文化,激發濕地生態活力,建設水綠交融的生態綠廊,滿足社會公眾濕地生態游憩需求。
發揮濕地新興產業聚合效應。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合理開發利用理念,兼顧城市發展和濕地保護,推動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等周邊產業升級,集聚高端資源要素,充分發揮濕地生態價值,共同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高品質生活圈。探索濕地生態產業發展,引導濕地友好型產業發展。
第三節 探索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開展濕地生態產品基礎信息調查,掌握濕地生態產品類型、類別、數量、分布、功能特點、權益歸屬、保護和開發利用情況,形成濕地生態產品目錄清單和數據庫,推進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和實現路徑試點。開展濕地碳匯計量方法研究,探索濕地碳匯交易機制,挖掘濕地碳匯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通過生態旅游、生態農業、生態補償、自然教育等途徑,探索濕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多樣化路徑,將濕地保護和濕地碳匯、濕地文旅、濕地經濟融合發展,打造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示范,服務于城市高質量發展。
第四節 發揮濕地科普宣教優勢
完善濕地科普教育基地建設。依托濕地公園,建立具有濕地文化特色的濕地科普基地。建設自然教育徑,完善自然教育標識、互動體驗設施和基礎設施,利用碧帶、綠道、碧道、步道、沿海防護林帶、沿江沿河景觀林帶等區域,建設濕地科普點、濕地科普展示區、濕地科普長廊等科普設施。推動海珠濕地、花都湖濕地、南沙濕地科普宣教設施升級,建設一批濕地自然教育基地。
推進濕地自然教育品牌建設。依托“海珠濕地自然學校”,聯合學校、企業、教育機構,開發濕地自然教育課程,打造國家濕地公園優秀科普宣教案例,樹立濕地自然教育“海珠模式”,激發和提高社會公眾濕地保護意識。
加強濕地自然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濕地科普宣教人員培訓,培養濕地科普宣教活動策劃員、科普解說員,組建濕地志愿服務團隊,全面提升濕地科普宣教能力,推動濕地自然教育高質量發展。
第五節 做好濕地要素保障工作
支持重大項目落地。嚴格控制占用濕地,兼顧濕地保護與合理利用,做好重大項目涉及濕地審核審批,服務支撐重大項目依法建設和運行維護。對確需建設且無法避讓重要濕地的,依法征求相應管理權限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對確需建設且無法避讓濕地公園的,依照有關程序辦理濕地公園范圍調整手續。
加強濕地占補平衡。鼓勵各區在海綿城市建設、城中村改造、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城市建設中,結合區域自然條件,加強區域內水系保護和濕地規劃建設,增建河涌、溝渠等人工濕地,打造近自然小微濕地,改善區域城市面貌,提升人居生活環境,同時作為新增濕地重要來源,保障各區濕地總量平衡。
第七章 重點工程
第一節 濕地資源管理重點工程
堅持全面保護、分級管理原則,將全市重要濕地納入保護范圍,重點加強省級以上重要濕地保護修復,落實濕地名錄管理制度,高質量推進濕地公園建設,強化濕地生態監測網絡建設。
第二節 濕地保護修復重點工程
開展北部山地河湖濕地涵養區、中部城鎮平原濕地提升區、南部濱海水網濕地功能優化區濕地生態修復,提升濕地生物多樣性,恢復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提升濕地生態功能。
第三節 濕地合理利用重點工程
依托濕地自然資源和生態文化資源,推動濕地生態旅游、生態農業、生態文化、科普自然教育等產業融合發展,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濕地合理利用示范模式,探索濕地合理利用和城鄉融合發展的實現機制。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職責分工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依職責推進落實濕地保護管理各項任務。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負責重要濕地、沼澤濕地以及劃入生態公益林規劃區和劃為紅樹林濕地、自然保護地的灘涂保護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鳥類棲息地保護工作;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城市濕地資源保護工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濱海濕地保護工作,包括自然保護地外的紅樹林地、沿海灘涂、淺海水域等;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湖泊濕地、河流濕地、水庫濕地保護工作;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濕地保護工作。濕地保護管理機構負責其管理范圍內濕地的保護,開展資源監測、科學研究、宣傳教育等活動。
第二節 組織實施
濕地保護實行目標責任制,將濕地保護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綜合績效評價內容,明確部門、屬地濕地保護管理責任。按規定將濕地資源保護管理情況納入林長制考核,充分發揮林長制組織、協調作用,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市級濕地保護管理部門加強對各區濕地保護工作的監督、監管,嚴厲打擊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建立長效的濕地保護監督管理機制。林業園林、自然資源、水務、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濕地保護、修復、利用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濕地的違法行為。
第三節 資金保障
強化濕地保護修復資金保障,拓寬資金籌措渠道,探索構建多元化濕地保護修復投入機制。加強對濕地保護修復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資金開展濕地保護修復工作,保障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有序開展。發揮政府財政性投資導向作用,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多方式、多渠道、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濕地保護修復工作。
第四節 隊伍建設
依托本地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濕地科研技術力量,開展濕地保護修復、濕地監測評估、紅樹林營造和修復等基礎和應用研究。充分發揮市級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在濕地保護管理、發展規劃、科學研究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隊伍。學習、引進國內外其他地區濕地保護修復和合理利用先進理念及技術,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培訓,高質量推進濕地保護管理、科研監測和生態修復等工作。
第五節 宣傳教育
積極支持科研院所、公益基金會、社會組織參與濕地保護管理,發揮新聞媒體在濕地保護輿論監督、宣傳教育等方面優勢。充分利用濕地公園、小微濕地,組織實施科普宣教活動,并推動自然教育課程和濕地校本教材進學校、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廣泛傳播濕地科普知識和濕地特色文化。結合“世界濕地日”“世界海洋日”“世界野生動植物日”“全國生態日”“愛鳥周”等重要節點,組織開展群眾性濕地科普宣傳活動,樹牢社會公眾濕地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重視濕地、珍愛濕地、保護濕地的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 廣州市濕地公園名錄(現狀)
2. 廣州市濕地保護小區名錄
3. 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
4. 廣州市濕地類型空間分布圖
5. 廣州市濕地保護現狀圖
6. 廣州市紅樹林濕地資源空間分布圖
7. 廣州市濕地保護發展空間格局圖
8. 廣州市重要濕地保護規劃圖
9. 廣州市濕地公園保護規劃圖
10. 廣州市濕地保護小區規劃圖
附件1
廣州市濕地公園名錄(現狀)
附件2
廣州市濕地保護小區名錄
附件3
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
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面積為保護范圍內的總面積。
附件4
廣州市濕地類型空間分布圖
附件5
廣州市濕地保護現狀圖
附件6
廣州市紅樹林濕地資源空間分布圖
附件7
廣州市濕地保護發展空間格局圖
附件8
廣州市重要濕地保護規劃圖
附件9
廣州市濕地公園保護規劃圖
附件10
廣州市濕地保護小區規劃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2025年7月7日印發